一、如何判断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中的正常中断与非正常中断情况
一、如何区分正常中断与非正常中断在资产购建或生产过程中,若出现连续超过3个月的非正常中断,应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并将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然而,如果中断是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应继续资本化。
非正常中断通常由企业管理决策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引起,而正常中断通常仅限于实现资产预定状态所必需的程序或可预见的不可抗力因素,如季节性因素造成的中断。
二、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间点如何确定当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应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资产达到预定状态是指资产已按设计、合同或生产要求完成建造或生产,即使存在一些小的不符合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企业需运用职业判断,依据经济实质来确定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三、资产达到预定状态的判断标准1. 资产的实体建造或生产活动已全部或实质上完成。
2. 资产与设计、合同或生产要求相符或基本相符,个别不符项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销售。
3. 继续发生的支出金额很少或几乎不再发生。
对于需要试生产或试运行的资产,应在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营业时,认为资产已达到预定状态。
四、资产分别建造或生产时的资本化处理如果资产分别建造或生产且分别完工,企业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区别处理:1. 各部分资产分别完工且可使用或销售,为使各部分达到预定状态所必需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实质上已完成,应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2. 各部分资产虽然分别完工但必须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销售,应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各部分资产已完工,也不能认为其已达到预定状态,借款费用资本化应待整体完工后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