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

一、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所得额之间的关系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会计利润是会计核算概念,是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列报在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

会计利润的计算遵循以下等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概念,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

在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中的利润总额加上或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是用于在直接计算法下计算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要素之一,一般可以分为货币形式的收入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其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利润表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概念的不同。

公司利润表即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对于企业累计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一般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栏目中反映,而“所得税费用”栏目的金额是从“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至明细账到总账,最后从总账结转而来。

“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二、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利润吗

利润和企业所得税不是同一个意思。

利润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在扣除成本价格、相关费用和税金以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实际操作中,企业所得税按季度预缴,按照利润乘以税率(25%)计算,也就是说,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按照:预缴企业所得税=利润×25%(居民企业所得税税率)。

补充:计算不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能将企业所得税在发票上注明。

利润和企业所得税不是同一个意思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1、定义不同(1)、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2)、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2、计算公式不同(1)、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

(2)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利润是什么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其中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反映的是企业日常活动的业绩。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最终会引起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综上所述,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定义不同,计算公式不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

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三、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

一、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关系是:\x0d\x0a应纳税所得额=税前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x0d\x0a二、解释\x0d\x0a1、会计利润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算的利润总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税利润,两者在认定标准上有些区别,所以不一定相等。

需要在企业会计利润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才能计算出所得税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x0d\x0a2、式中的“纳税调整增加额”主要包括税法规定允许扣除项目中,企业已计入当期费用但超过税法规定扣除标准的金额(如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公益性捐赠支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等) , 以及企业已计人当期损失但税法规定不允许扣除项目的金额( 如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等) 。

\x0d\x0a3、式中的“纳税调整减少额”主要包括按税法规定允的弥补的亏损和准予免税的项目,如前五年内未弥补亏损和国债利息收入等。

\x0d\x0a4、所得税法规定几项税前扣除费用的标准列举如下(并非全部):超出部分要调增,未超过的按实际发生额扣除。

\x0d\x0a(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 的部分,准予扣除。

\x0d\x0a(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的部分,准予扣除。

\x0d\x0a(3)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2.5% 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x0d\x0a(4)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

\x0d\x0a(5)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x0d\x0a(6)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l2%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四、企业所得税和利润有关系吗

先要明确,企业所得税肯定不是按照净利润计算的,利润总额-所得税=净利润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分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计算方式如下:你每个月末(如果季度预缴的话就是季末)要出财务报表,其中的利润表上有一个本年累计数,你看本年累计的利润,假如你第一季度利润末本年利润累计为A,那么你这时候就要预缴A*25*%的企业所得税,第二季度还是看利润表,假如你的利润表利润累计额小于A*(为B),那么你这个月就不要交所得税,如果高于A,那就要补交(B-A)*0.25的企业所得税,第三和第四季度依此类推也就是说从第一季度开始到后面几个季度,你就依次比较损益表的利润累计额,如果后面期的大于前期中大的那个,就要对差额按企业所得税率预交所得税,如果小于就不用交然后年终,汇算清缴,按照税法规定对会计利润,即损益表利润进行调整,确定后跟你本年已经预交的税额比较,多退少补,你报税要看的是你从年初到申报期的累计利润总额,已经已经预缴的税,如果按照累计利润计算的应纳所得税小于已经预缴的就要在缴纳差额部分,如果大于已经预缴的就不用再缴纳了。

在申报表中,最后计算应纳税额是按照本年累计数那栏算的。

?????????????????????????????????????????????????????????????????应纳税所得额是净利润吗???????????????????????????????????????????????????????????????????????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净利润。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应税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是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

净利润是指企业当期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的金额,即企业的税后利润。

所得税是指企业将实现的利润总额按照所得税法规定的标准向国家计算缴纳的税金。

它是企业利润总额的扣减项目。

净利润是一个企业经营的最终成果,净利润多,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好;

净利润少,企业的经营效益就差,它是衡量一个企业经营效益的主要指标。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既不是利润总额,更不是净利润。

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所谓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企业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利润,必须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必要的调整后,才能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二条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依照本法关于税收优惠的规定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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