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通常是指根据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是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或者在特定期间内出于生产存货以外的其他目的而使用有关固定资产时所产生的拆卸、搬运和场地清理义务等支出。
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
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袋: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的现值)借:财务费用(每期期初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等(发生弃置费用支出时)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处置费用处理。
二、弃置费用为什么要计提
弃置费用要计提,主要是因为企业预先估算未来可能会产生的弃置费用并进行合理预测,计提有助于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
下面详细解释这一原因。
首先,弃置费用通常指的是某些大型资产在使用结束后进行处置时所产生的额外费用。
这些费用可能包括清理、回收或处置资产的成本。
由于这些资产的使用周期往往较长,若不预先进行费用计提,可能会导致后续的成本压力过大,不利于企业的财务管理。
其次,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成本结构,企业需要对未来的潜在成本进行合理预测并反映在财务报表中。
弃置费用的计提正是这种预测和反映的体现。
通过计提弃置费用,企业能够在会计年度内平稳地处理这部分费用,而不是将所有的成本都集中在处置资产的那一年一次性承担。
最后,弃置费用的计提有助于企业进行更为精准的成本控制和决策。
当企业知道未来可能会产生的弃置费用时,可以更好地规划资金的使用和分配,从而做出更为合理的投资决策。
此外,计提弃置费用也有助于企业遵循会计的谨慎性原则,即合理预测并充分估计可能存在的风险和损失。
综上所述,弃置费用的计提是企业进行财务管理和成本控制的重要环节。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能够更好地应对未来的财务风险,保障企业的稳健运营和持续发展。
三、弃置费用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
在会计处理中,弃置费用的处理主要涉及固定资产的取得和弃置期间的财务处理。
首先,当企业获得具有弃置义务的固定资产时,需要确定未来的弃置费用并折现至当前现值。
例如,若固定资产成本为100,000元,10年后预计的弃置费用为10,794.60元,以8%的利率计算现值为5,00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105,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5,000
接下来,每年需要计提利息费用。
如第一年末,利息费用为预计负债期初账面价值5,000乘以8%,即400元,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利息 400
贷: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400
随着年度的推进,弃置费用科目累计增加,每年的利息费用会相应调整。
例如,第二年末的利息费用为5,400元(5,000+400)乘以8%,为432元。
以此类推,直至第10年末。
当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时,企业会将其从预计负债中结转,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预计负债-弃置费用 10,794.60
贷:银行存款 10,794.60
这反映了弃置费用在会计处理中如何逐步计入成本,以及弃置费用实际发生时如何进行账务调整。
扩展资料
弃置费用也叫弃置成本,或资产弃置义务(ARO, asset retirement obligation), 通常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环境义务等。
四、弃置费用的会计分录固定资产弃置费用的会计处理
1、含义
弃置费用是指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规定,企业承担的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等义务所确定的支出,如油气资产、核电站核设施等的弃置和恢复义务。
2、如何核算
因此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对其进行初始计量时,还应当考虑弃置费用。
而弃置费用的金额与其现值比较,通常相差较大,需要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按照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在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
3、税法规定
这样预计未来发生的弃置费用,分为本金和利息两部分,通过两种渠道在资产持有期间内计入损益,即计提折旧和计提利息。
税法规定,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在会计确认当期不允许税前抵扣,在实际支付时才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由此产生固定资产持有期间的暂时性差异。
4、举例
某企业属于特殊行业,于20×9年1月31日购置特定设备一套,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
预计使用寿命5年,预计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该设备于1月份交付使用。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企业在该设备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为此,预计弃置费用为10万元。
假设实际利率为6%,该企业适用所得税税率为25%要求,根据有关资料计算弃置费用现值、年折旧额、弃置费用利息分担及所得税影响表和特定设备折旧及所得税影响表,并编制相关会计分录。
(p/f,6%,5=0.747)
(1)计算:
弃置费用现值==100000×0.747=74700(元)
固定资产入账价值=1000000+74700=1074700(元)
年折旧额=1074700÷5=214940(元)
税前扣除年折旧额=1000000÷5=200000(元)
(2)会计分录:
20×9年1月31日购入特定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特定设备1074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70000
贷:银行存款1170000
预计负债——弃置费用74700
20×9年12月31日计提折旧时
借:制造费用197028(1074700÷5÷12*11)
贷:累计折旧197028
计提弃置费用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4109(74700*6%÷12*11)
贷:预计负债——弃置费用4109
结转递延所得税,该企业在20×9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877672元(1074700-197028),计税基础816667((1000000-200000)÷12*11)元,应纳税暂时性差异61005元,递延所得税负债15251元;
预计负债账面价值78809元,计税基础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78809元,递延所得税资产19702元。
弃置费用现值计入特定设备成本,比税法规定多计提折旧13695元,计提弃置费用利息4109元,税法不允许税前扣除,应缴纳所得税。
假设不考虑会计利润和其他调整事项(下同),当期所得税为:
当期所得税=(会计利润±调整事项)×所得税税率=(0+13695+4109)×25%=4451(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9702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15251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