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费用管理费用区别

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区别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的区别:管理费用是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制造费用是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1、管理费用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管理费用包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开费摊销、坏账损失、公司经费、上缴上级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以及其他管理费用。

3、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内的分厂、车间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分厂、车间管理人员工资、折旧费、维修费、修理费及其他制造费用(公费、差旅费、劳保费等)。

管理费用账务处理::1、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2、管理费用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3、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等,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一、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区别

“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并且,制造费用属于生产性费用,需要转入生产成本。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不需要转入生产成本,而是计入当期损益。

:1、定义不同:“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制造费用”科目核算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工资和福利费、折旧费、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季节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

2、科目不同:生产车间的消耗的物料全部记入制造费用行政部门消耗的物料全部记入管理费用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及制造人员的差旅费要分情况,如果是学习,要记入管理费,如果是探亲或者福利性质的,要记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如果是为车间材料或者生产需要出差的,记入制造费用。

3、范围不同:生产过程中造成的费用是属于制造费用(如直接作用于产品),管理费用是应用于管理阶层的工作所所以生产车间管理人员所造成的费用是管理费用。

车间工作人员的的差旅费为制造费用。

环球青藤友情提示:以上就是[ 制造费用和管理费用的区别? ]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二、制造费用与管理费用的区别

制造费用与管理费用的区别:1、账户不同。

制造费用属于成本类科目,管理费用属于损益类科目。

2、核算内容不同。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各“生产车间”等生产单位为组织和管理生产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包括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办公费、保险费、水电费,重点是针对生产车间;

管理费用是“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费用,主要是针对管理部门,管理费用是一种期间费用。

如单独设采购部门的,作为管理费用科目。

如无设置单独部门计入制造费用科目。

三、如何区别管理费用和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是指公司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费用。

制造费用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

管理费用

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公司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公司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无形资产摊销、职工教育经费、研究与开发费、排污费、存货盘亏或盘盈(不包括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存货损失)、计提的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等。

制造费用

包括企业各个生产单位(车间、分厂)为组织和管理生产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车间生产和行政管理部门的固定资产所发生的固定资产维修费列“管理费用”。

具体有以下项目:各个生产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职工福利费,房屋建筑费、劳动保护费、季节性生产和修理期间的停工损失等等。

大家再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文章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图片来自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发送邮件copy-right@foxmail.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nqingnuo.com/kuaiji/14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