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对费用报销的比例: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
2、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400。
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七十。
3、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
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
4、一类医院转省内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
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十。
5、一类医院转省外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
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
6、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
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
一个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
住院治疗的医疗花费;
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不超过7天的医疗花费;
肾透析、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花费。
报销比例: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可报销九成;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
超过1万元可补偿九成。
(一)按一档缴费的,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0%支付(基本药物按90%支付),在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医院住院的按60%支付;
二级医院按58%支付;
三级医院按45%支付。
参保职工在指定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就医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由普通门诊统筹基金按50%的比例支付。
参保职工在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其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
在其他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起付线标准由原来的40元降低为每次30元。
一档普通门诊费用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0元提高到80元;
二档缴费的仍为2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