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费用账户核算

一、期间费用的分类

期间费用是指什么,包括哪些内容?营业税金及附加包含在里面吗?

期间费用是指企业日常活动中不能直接归属于某个特定成本核算对象的,在发生时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各种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管理费用

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种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计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以及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等。

企业应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应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管理费用采用多栏式账页进行登记,可以下设如下明细科目:差旅费、印花税、办公费、车辆费、折旧费、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业务招待费、水电费、保险费、通讯费等。

销售费用

企业在销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以及企业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等费用。

企业应通过“销售费用”科目,核算销售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所发生的各项销售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销售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应按销售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销售费用采用多栏式账页进行登记,可以下设如下明细科目:运输费、折旧费、工资、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费等。

财务费用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企业发生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企业应通过”财务费用“科目,核算财务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

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财务费用,贷方登记期末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财务费用。

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

该科目应按财务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务费用采用多栏式明细账,可以下设如下明细科目:手续费用、利息支出、利息收入等。

期间费用不包括营业税金及附加,二者是有区别的!

营业税金及附加,之前包括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1、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没有了营业税,也就没有营业税的核算了,所以“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2、新“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内容: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三、详解如何填报期间费用明细表

本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以下简称:主表)第4行“销售费用”、第5行“管理费用”、第6行“财务费用”的填报依据,也是企业所得税正常纳税人必须填列的一张表。

增加本表的目的,笔者以为主要基于两个方面,一是便于基层税务机关掌握企业期间费用各项目构成状况,二是便于基层税务机关对企业申报表进行逻辑分析和税收风险控制。

因此,企业在填报此表时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不能因为此表是基础表而马虎对待。

一、本表与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下《利润表》相关栏目的比较分析

分析过主表(A100000)结构的人应该发现,主表(A100000)的第1行至第13行是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应用指南》一般企业利润表格式设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填报本表中“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项目合计数应与《利润表》相关栏目的累计数完全相符。

主表(A100000)第1行至第13行与《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附利润表格式相比仅多“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减值损失” 两个栏目,而小企业不核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坏账损失则在“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并在《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第24行“(八)坏账损失”中填列,此类企业填报本表中“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合计数也应与《利润表》相关栏目的累计数一致。

主表(A100000)第1行至第13行与《企业会计制度》所附利润表格式相比多了“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两个栏目,少“其他业务利润”、“补贴收入”两个栏目。

“其他业务利润”、“补贴收入”项目按照填报要求应在《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分别填列。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不核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此栏目可以不填,如果有些企业比照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将相关指标直接填列即可:“资产减值损失”虽未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其经济业务分别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科目中核算,分别填报在《利润表》“管理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支出”栏目中,在填报本表是否需要“管理费用”中列支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从 “管理费用”中剔出呢?笔者以为,从整个报表的逻辑性和整体性考虑不需要。

从上述分析可以得出结论,本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项目合计数不仅与主表(A100000)还是与不同会计核算方式下的《利润表》相关栏目的累计数应完全相符。

二、本表具体栏目合计数与其它各表相关栏目数字的逻辑关系:1、本表第1行“职工薪酬”第1列+第3列<

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50)第13行“合计”第1列。

2、本表第4行“业务招待费”第1列+第3列≤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5行“(三)业务招待费支出”第1列。

3、本表第5行“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第1列+第3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跨年度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60)第一行“一、本年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4、本表第6行“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第1列+第3列≤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第1列。

5、本表第7行“七、资产折旧摊销费”第1列+第3列<

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第1行“一、固定资产”第2列。

6、本表第8行“八、财产损耗、盘亏及毁损损失”第1列+第3列>

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3行“(二)存货发生的正常损耗”第1列。

7、本表第19行“十九、研究费用”第1列+第3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4)第10行“合计”第13列。

8、本表第21行“二十一、利息收支”第5列≤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18行“(六)利息支出”第1列。

三、填报本表应注意的常见问题::一般情况下,本表是根据“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三个帐户的明细账填列,但客观上存在一些项目与所设明细账不尽一致,部分企业存在着明细账户设置不规范、核算内容不统一问题,要正确完整填列本表必须重新分类统计。

在方法上可以采用T型工作底稿进行调整,但所有项目的调整必须在上述三个账户内进行,总额必须与三个账户的合计数相一致,调整资料必须保存完整。

除做好上述工作外,笔者根据以往企业在申报中普遍存在的下列问题提醒大家注意:

(一)不合法凭证入账问题的处理,例如无税务监制章发票;

已经明文作废发票;

单位名称不符、不是全称或无单位名称发票;

以其他单据或白条代替发票;

购买货物劳务取得财政等部门收据;

涂改发票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有部分人员认为《企业所得税法》及其《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税务机关对此类支出普遍都是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对有扣除限额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佣金和手续费”中如果有不合法凭证入账问题,应先减除这部分金额后再计算准予扣除限额,否则,可能会产生计算业务招待费时部分或全额被剔除,不合法凭证入账金额再剔除的后果。

例如:某企业“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明细账,年累计发生额210万元,其中有不合法凭证入账金额30万元,在填列本表第4行第3列时,只填列180万元,其他30万元并入本表第24行第3列,待汇总其他扣除项目列支的不合法凭证金额后,再填列到《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第29行“(十六)其他”第1列。

(二)“职工薪酬”与“劳务费”的区分问题。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所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

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各种保险费,含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及各种商业性保险等;

其他与职工提供服务的相关支出以及企业对职工股权激励。

劳务费是指企业接受个人独立提供从事非雇佣的劳务所支付的费用。

两者的区别在于企业与劳务的提供者是否存在雇佣与非雇佣关系。

在会计与税收的处理上也都不一致。

在税收上,职工薪酬是以自制凭证和完备的审批手续作为合法凭证,劳务费是以税务部门开出的发票作为合法凭证作为会计处理依据,符合合法凭证要求的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业务招待费”理解与把握。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无论是财务制度、会计规定还是税法都未给予明确的界定。

从税务机关执行的情况看,业务招待的对象主要为外部的客商而非内部人士,企业内部员工聚餐、会议餐费、培训餐费、误餐费均不包括;

从内容看主要烟、酒、餐费,还包括用、玩、住、送等各方面的接待费用,但贿赂等非法支出不属于业务招待费范围。

企业发放的印有企业标志的礼品、纪念品等不属于业务招待费,应作为业务宣传费处理。

四、用来核算期间的费用的账户有

答:用来核算期间费用的账户有( 管理费用账户 、财务费用账户、产品销售费用账户)。

期间费用是企业当期发生的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本期发生的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主要包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

企业发生的管理费用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并按照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管理费用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商品流通企业可以不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其核算内容可以并入“营业费用”科目核算。

期末,应将“管理费用”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管理费用”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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