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企业免征增值税:哪些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一、明确答案
以下类型的企业可以免征增值税:
1. 出口货物企业
2. 从事农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企业
3. 特定的非营利组织
4. 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或组织。
二、详细解释
1. 出口货物企业:一般来说,出口企业的货物在出口环节可以免征增值税。
这是为了鼓励出口贸易,促进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但特定产品如国家限制出口的产品除外。
2. 从事农业科技开发和技术服务的企业:这类企业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和科技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因此,其提供的服务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3. 特定的非营利组织:如学校、医疗机构等,由于其公益性质,提供的服务收入可免征增值税。
这有助于这些组织更好地发展公益事业。
4. 其他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或组织:除了上述几种类型的企业外,还有其他一些符合税法规定的企业或组织也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待遇。
具体的范围会根据税法的更新和调整而发生变化。
这些免税政策都是为了鼓励特定企业或组织的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的均衡和持续进步。
当然,免征增值税的具体政策和条件还需结合我国的最新税法进行解读,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关注税务政策的更新动态,确保合规经营。
一、企业怎么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一、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精神,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免征增值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
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点此查看)《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
我国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增值税减免和免征政策。
2019年起,对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且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且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纳税人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增值税是指在生产、流通等各个环节中,按照价值增加额征收的税种。
我国税法规定,小微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程度的增值税减免和免征政策。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且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且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纳税人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免征和减免都需满足纳税人的特定条件。
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而言,需要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需要满足期末留抵退税余额不足3万元。
此外,根据国家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电子发票等具体开票类型也存在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什么是小型微利企业?他们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原材料消耗额或营业额年度不超过500万元的小型企业;
同时,纳税人实行核算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小型微利企业而言,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同时,对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且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可申请增值税纳税人减按3%计算应纳税额。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税收方面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包括增值税等税种减免和免征政策。
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政策动态,积极了解并遵守相关税法和税务规定,确保纳税合规,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免征增值税和不征收增值税的区别
免征增值税和不征收增值税的区别如下:1、概念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是指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
免征增值税是对原本应征税的项目给予免税优惠;
2、适用时间区别:不征收增值税没有特定的适用时间段,而免征增值税的纳税人在放弃免税后,36个月内不能再申请免税或减税;
3、开具发票权限区别: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通常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除非有特殊情形。
增值税的计算方法:1、一般计税方法:以销售额为基础,按照法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2、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或特定行业,按照简易税率乘以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
3、差额计税方法:适用于二手货等特定商品,按照销售额减去购买价后的差额计算税额;
4、预征预缴方法:对于部分行业或商品,根据预估的销售额预先征收税款,后期进行清算调整。
5、出口退税方法:对于出口商品,按照规定的退税率退还已征收的增值税,以鼓励出口。
综上所述,免征增值税与不征收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概念、适用时间以及开具发票权限,前者是对应征税项目的免税优惠,有特定的时间限制和放弃后的限制期,而后者则是指不属于征税范围的项目,通常不允许开具增值税发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一)财政拨款;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第二十六条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