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费用发票模板

旅游发票可以报销吗入什么明细请高手指教:正规的都是可以的,旅行社可以开的发票为“旅游费、代订房费、代订车费、会务费”等

一、发票知识一张旅游服务代订住宿费发票引发的报销困惑

有个读者发了一张发票,这张发票都是公司员工出差的住宿费,员工是通过网络第三方平台定的酒店,发票开出来就是下面这样。

之所以这个读者把发票发过来,是因为他觉得,他在开票系统查询,住宿费的大类编码简称是*住宿服务*,而不是*旅游服务*。

这个读者说的没错,如果你开的住宿费,选择编码后,发票打印出来,编码简称确实应该是*住宿服务*住宿费。

如下图:

那为什么这张发票又摇身一变,简称又不一样呢?

难道是开错了吗?

我们先不忙回答。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二哥先和大家一起来看看这个业务。

现在通过网络平台消费更直接,生产者和消费者的距离因网络变得越来越近,消费变得越来越简单,而越简单往往就能更促进消费的完成。

在网络消费时代,平台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什么是平台,我们经常用的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就是平台。

你在平台上下单买东西,背后卖给你东西的可能是平台上注册的商户,也可能是平台自己。

非常典型的就是京东的自营业务和非自营业务。

自营业务说白了就是京东自己在自己平台卖,非自营就是其他公司挂在平台上卖。

自己卖,当然是自己成立的公司开具发票,自己做购销,取得进项,实现销项,自己挣差价利润。

别人在自己平台卖,平台收取服务费,挣的是服务费的钱,服务费收取单独计税开具相应的发票。

消费者购物取得的发票那就是别人的公司开具的发票。

但是不管是自己在自己平台卖还是别人在自己平台卖,你卖的是那就开什么发票,就像上面的发票显示,二哥买的是书籍和宠物用品,你就得给我如实开具发票。

我想问问大家,有没有在平台买了货物开具了发票,平台没有开货物类发票,而是全额给你开的6%的服务费发票?什么*经纪代理*,什么*信息技术服务*?

我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反正我是没有收到过,如果收到我肯定不会收,一方面这个和我购买行为不符,另一方面货物是13%税率,你给我摇身一变开成6%的服务类发票,我更不干。

平台无非就是一个渠道而已,无非就是这个渠道搬到网上了而已,交易的实质买卖货物行为并不受到影响。

你平台可以自己购进再销售,也可以独立出来,仅仅提供平台服务,就平台手续费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发票。

好了,现在我们再回过头看文章开头的这张发票。

这两张发票也是在消费者在平台上消费的,无非就是这时候消费的东西由实实在在的货物演变成了一种没有具体实物形态的服务(住宿服务、运输服务、快递服务等)

那这种情况下我们又该如何取得发票呢?

思路我觉得和销售货物差不多。

1、平台独立于购销双方,只提供平台信息服务,就信息服务收取购销双方手续费(一般是销售方直接负担),开具服务类发票,缴纳增值税。

实际提供服务的销售方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实际提供的什么服务就开具什么发票。

比如住宿服务就开*住宿服务*住宿费。

2、平台转售服务。

类似商品购销,平台承担服务的权利义务,消费者有任何问题由平台负责,平台购进服务后销售给消费者。

:这个时候平台应该就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提供服务类型开具发票并缴纳增值税。

平台提供什么服务就开具什么发票,比如旅游服务,比如直接转售住宿服务等。

比如,二哥在网上报了一个团,包括吃住行的所有费用,这个时候网站相当于给我提供了一个旅游服务,开旅游服务的发票,而不是分别给我开住宿服务发票,餐饮发票和门票发票。

又比如,我就是通过网上订了一个酒店,网站就直接可以开具住宿服务发票。

所以,既然有这些商业行为的安排,那么你在第三方平台发生业务时候就完全可能取得不同情况的发票。

你可能取得一张全额*旅游服务*住宿费的发票。

这个时候从平台角度,它是将此行为定义为自己为你提供了旅游安排的一个服务,住宿就是安排的内容。

你可能取得一张全额*住宿服务*代订住宿费发票

这个时候平台认为,它是以自己名义为你提供住宿服务,通常平台会将该住宿服务转包给酒店,酒店再给平台开具住宿费发票结算。

你也可能被平台回复,索取发票请联系提供服务的酒店,平台不提供发票。

这种就是平台仅仅作为代理一方,而且服务费不向消费者收取,所以不提供发票,发票由提供服务的开具。

当然,你还可能收到*经纪代理服务*代订住宿费发票

这个时候,平台认为自己是代订行为,但是又全额开具了发票,这种情况理论上是瑕疵的。

如果认为自己是代订行为,那么不应该就所有金额开具代理性质的发票。

这就比如我是否也就平台上销售的货物,全额开具*经纪代理服务*某某货物的6%的发票一样。

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个人分析可能有这些原因导致,1、本身不管是经纪代理服务还是住宿服务,亦或是旅游服务,税率都是6%,即便混淆也不影响税金。

2、平台对开具住宿服务有所担心,毕竟自己不是服务直接提供方,但是又迫于需要提供全额发票给消费者的这个需求。

就目前这种现状(取得旅游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企业在取得这类发票时候,如果没法改变现状,或者说去探究清楚为什么的情况下。

那么实操中更多的是要着手业务实质的证据链,暂可不必要更过分纠结于此。

需要更多从其他差旅相关的证据链入手,做到证据充分有效。

比如出差的其他票据,火车票、飞机票,出差内部流程申请等材料来作证。

只要业务真实合理,这种发票的不确定性瑕疵也是大家都知道的现状,我想也不会太影响入账和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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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旅游费发票如何入账

【导读】:在现代的企业中,企业在福利待遇方面都很高,为了激发大家的工作热情,不少公司都会在一年当中选择公司出钱一起去旅游,那么取得的发票该怎么记账呢?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旅游费发票如何入账?欢迎阅读!

旅游费发票如何入账?:公司集体出去旅游,开具了旅行社开具的发票,如何做账?小编在这里强调一下,公司组织的外出旅行所产生的费用,应该记入到管理费用-职工福利,具体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付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根据财税2004年11号文件,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这其中呢,对于企业对于员工的奖励,应该和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到一起,依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税,如果是对其他的人员享受此类奖励,应该作为当期的劳动收入,按照"劳动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税.

员工旅游的费用如何入账:【问】公司组织员工旅游,付的旅游景点的门票能做原始凭证入账吗?相关费用应记入那个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解答】对于旅游景点的门票,总局没有明确,各个省级地方税务机构为了加强征管,相继将旅游景点的门票纳入发票管理体系,比如北京市《关于对本市公园、旅游景点门票纳入发票管理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征[2000]470号)明确,在本市范围内各公园、旅游景点及其附属的娱乐、游乐设施所使用的各种门票(以下简称《门票》,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起均应纳入地方税务机关发票管理范围,开始启用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门票》.从上述规定看,旅游过程中取得北京景点的门票应该是正式发票,可以入账报销的.

经查询,目前旅游景点基本上全部纳入税收征管体系,印制统一的发票监制章了,您上述取得的税务监制的门票,应该可以入账报销.

从业务性质看,这是职工福利,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核算,最终计入相关的生产成本、管理或"销售费用"科目.

旅游费发票如何入账?上文介绍了给员工的话,可以计入到管理费用—福利费用当中核算,具体的请看上文财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更多相关财务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三、卖产品赠旅游发票怎么开呢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们公司年底搞活动,购买10套我们的产品赠送旅游一次。

请问我们这个销售发票中是否需要将赠送的旅游价值体现进去,税率如何填写?

答:感谢您的提问!“买一赠一”就相关于花一份钱买了两份产品或服务。

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或服务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但应注意的是,赠送部分的商品编码也应与销售的主体商品一致,税率也应与主体商品的税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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