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1. 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已提高至每月15万元,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未超15万元或季度销售额未超45万元,则可免征增值税。
注意,按月与按季度缴纳的优惠可能不同。
2. 小微企业所得税享有减征优惠。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对于小微含雹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可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税。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同样按20%的税率缴税。
注意,此优惠需同时满足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三项条件。
3. 残保金免收优惠。
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员工人数30人(含)以下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4. 小微企业可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具体减免幅度由地方政府确定,包括印花税、资源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最高减征50%。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不超过30万元)的企业可免征。
5. 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优惠。
娱乐服务类小微企业未达起征点或广告业单位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季度不超过6万元)的,均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6. 小微企业融资支出方面,对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以上政策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执行,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是什么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