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企业退税账务处理

一、软件增值税退税收入怎么做账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软件企业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根据退税形式的不同,应分别按以下方法处理:

1、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3、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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