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用发票可以跨年吗
费用发票可以跨年度报销,但是不能超过一年。
单位的年度间发票可以当年列支,但不得超过1年。例如,2008年10月的发票不能在2009年列支。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计算。
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该款项是否收付,均应当视同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不属于本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已经在本期收付了资金,也不应当视同本期的收入和费用。
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应当计入当期的有
第二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说的有关支出,是指与取得的所得直接有关的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说的合理支出,是指符合日常生产经营条件,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的、正常的支出。
第二十八条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与收益性支出、资本性支出区分。
收益性支出直接从当期扣除;
资本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有关资产的成本,不得直接在当期内扣除。
企业不得在非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费用或者用于支出的财产,也不得扣除相应的折旧、摊销。
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款、损失和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第三十二条“损失”第八条企业所得税法是指生产经营企业蒙受损失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库存,损坏或报废固定资产和库存,转移财产的损失,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的损失和其他损失。
损失减损责任人支付的赔偿和保险赔偿的余额,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在以后纳税年度提取全部或者部分已记入损失的资产,应当计入当期收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