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企业所得税

一、初级会计上市公司交企业所得税吗

只有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1、如果初级会计上市公司属于新办企业免税期间,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

2、如果初级会计上市公司企业亏损并且经过审计确认没有盈利的,可以不交企业所得税。

3、如果初级会计上市公司以前年度亏损未超过五年期限,经审计确认还在弥补期间内的,可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上市公司给企业分红应该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引言:实际上有很多公司也会去投资上市公司,这个投资方案如果做得好的话也会为本公司带来福利,如果上市公司给企业进行了分红,那么这个时候应该会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一、不用缴纳的

因为有很多税款,它们都是只征收一次不再征收,不再征收第二次的

上市公司,它们本身就已经缴纳了企业所得税,而上市公司如果想要进行分红的话,就要用自己缴纳过企业所得税的利润来进行分红,也就是说一家企业所拿到的分红是属于利润的那一部分的。

如果这个企业拿到分红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话,那么就相当于是交了两次税款。

这样的话就不符合一个税款,只征收一次的原则了。

所以说这个时候企业是没有必要去给这个分红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二、如果分红给个人需要缴纳税款

当然这笔款项如果是分红给个人是需要缴纳税款的,因为每一个人的收入当达到一定程度时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个人所得税是要缴纳自己所得的20%。

所以如果这个企业拿到分红之后,然后又将这些分红分给了自己的自然人股东或者是分给了自己的员工,这个员工拿到了这批钱款之后,是需要继续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要按时的缴纳税款

小编在看了以上这些之后,其实就能够理解,为什么很多人都愿意去创办公司,而不愿意以个人的身份去拿钱。

因为这些人如果创办公司就可以缴纳更少的税款。

可是小编觉得公司是作为社会的一部分,企业的存在其实是为社会带来更多的生产力解决是会就业的,而不是避税的工具。

也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承担起社会责任,积极的缴纳税款。

当然这也是很多明星成立工作室的原因吧,为了避税。

三、上市公司企业应交所得税科目明细

应交税费,包括企业按照税法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所得税费用”,核算企业负担的所得税,是损益类科目;

这一般不等于当期应交所得税,而是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之和,即为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因为可能存在“暂时性差异”。

扩展资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必须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严格要求来进行所得税的管理,自2007年起我们将全面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这个会计准则当中剔除了应付税款法、递延法、利润清等方面的债务要求,要采取资产负债表的方法来进行财务核算递延所得税。

对于资产负债表的所得税费用来说主要有如下内容。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来计算当期的会计利润来计算所得额时,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利润加上纳税调整增加额减去纳税调整减少额。

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否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日常工作中,很多财会人员不清楚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送股、配股是否免交企业所得税,接下来深空网就跟大家讲解这个问题。

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否包括取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送股、配股?如包括送股、配股金额如何确定?转让送股、配股的计税成本如何确定?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的,因为持有股票而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是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

如果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的,因为持有股票而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企业的现金分红与送股均属于股息、红利的范畴,而配股则不属于股息、红利的范畴。

因而《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有称的“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包括了企业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超过12个月的而获得现金分红与送股,但是却不包括配股。

如果上市公司给投资者的是送股,那么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即“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

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应当按照股本的公允价值确定股息收入。

至于配股,不属于股息、红利的范围,而属于企业现有股东对新发股票的优先取舍权,即可以保护现有股东合法的优先购买权。

配股的一大特点,就是新股的价格是按照发行公告发布时的股票市价作一定的折价处理来确定的。

因而综合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其成本,应当为实际购买价以及在购买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税费,如手续费和佣金等等。

大家再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文章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图片来自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发送邮件copy-right@foxmail.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nqingnuo.com/caiwu/13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