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向其他企业借款

一、企业所得税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777号)规定:“一、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

企业向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根据税法第八条和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准予扣除。

(一)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三)对企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除按上述文件规定执行外,还应提供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等资料。

二、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企业所得税扣除

法律主观:

,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 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因此,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税前扣除。

值得提醒的时,公司向个人借款支付的利息时,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利息依照20%税率计算缴纳 个人所得税 ,有支付利息的单位代扣代缴。

. 1、个人和公司签定一个 借款协议 ,把借款额、时间期限、利息写明。

2、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可以进入财务费用。

3、超过企业所得税 纳税标准 的部分,年底要做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

三、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的账务处理是什么

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其他企业提出借款时,该笔借款费用在实务中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相关账务处理怎么做?企业向其他企业借款如何做账?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贷:其他应付款-xx公司(借款)其他应付款是指与企业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的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应付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统筹退休金、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等。

企业发生各种应付、暂收或退回有关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账户,贷记“其他应付款”账户;

支付有关款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归还借款的会计分录1、借入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2、按期计提利息时借:财务费用贷:应付利息3、支付利息时:借:应付利息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4、上交税款时: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5、归还本金时借: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贷:银行存款

四、关联方借款企业所得税规定

法律主观:

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的涉税处理如下:1、企业向股东或与其他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借款数量不能超过其在企业的投资额的2倍。

2、应签定借款合同,并取得税务局代扣的利息票据。

3、履行关联借款的申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借款需要在《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融通资金表中反映。

4、企业向关联企业或投资者或公司股东借款,必须按照市场价值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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