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审核工作底稿看哪些资料
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审核工作底稿看:1、根据企业帐套,编制所得税费用明细表;
结合审计纳税调整事项,核实不得扣除/加计扣除项目的依据,抽查凭证获取会计处理正确/有误的依据;
2、结合应交税费审计底稿,取得12月或四季度末预缴纳税申报表;
3、考虑各项资产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像税务认可的折旧年限/方法)之间的差额,结合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审计,计算递延所得税费用(收益);
4、当期税务部门检查或处罚资料、税务代理机构/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期汇算清缴报告、本期所得税优惠的认定批复文件
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环节是什么
①税源比较集中;
借以保证财政收入,加强税收的征收管理和监督。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无论盈利或亏损,都应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中国纳税环节的规定,在商品流转课税中表现得比较明显。
如应税工业品的纳税环节,一般为销售环节;
应税农林牧水产品的纳税环节,在产品销售给国家规定的收购单位时为收购环节;
在销售给消费者及个体商贩时为销售环节。
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扩展资料;
:企业所得税法定扣除项目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外,税收有关规定中还明确了一些需按税收规定进行纳税调整的扣除项目。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⑴利息支出的扣除。
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于按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⑵计税工资的扣除。
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
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
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⑶在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方面,实施条例继续维持了以前的扣除标准(提取比例分别为14%、2%、2.5%),但将“计税工资总额”调整为“工资薪金总额”,扣除额也就相应提高了。
在职工教育经费方面,为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教育投入,实施条例规定,除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