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纳税所得税

老黎说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老黎说税:2023年第111讲,说税收,谈风险,讲政策。

今天说说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及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原则

1.企业所得税的税率设计原则是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个人三者利益,既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又保证企业拥有一定财力用于扩大再生产。

2.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基本税率设定为25%。

(二)实际征收时具体适用税率

1.基本税率为25%

适用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2.低税率为20%

适用小型微利企业和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1)为了充分发挥小型微利企业在技术创新、吸纳就业等方面的优势,借鉴一些国家的做法,对小型微利企业采取了20%的低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居民企业。

(2)对于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而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的非居民企业,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上述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其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但对这类纳税人实际征税时适用10%的税率。

3.优惠税率为15%

(1)适用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规定的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1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简称应税所得额。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

1.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在一定期间所获得的所有收入减除在该纳税期间依法允许减除的各种支出后的余额。

2.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3.用公式表示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

=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应纳税所得额确定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

(1)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2)权责发生制是会计主体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

(3)权责发生制以权利取得和责任的发生为标志确认本期的收入、费用及债权、债务。

(4)一般而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与会计核算主体一致,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会计核算的结果为基础,因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也采用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即权责发生制原则。

2.税法优先原则

(1)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果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据此重新计算应纳税额。

(2)具体而言,就是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所得税法》有明确规定的,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执行:《企业所得税法》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可按财务会计制度执行;

两者规定不一致的,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

一、维企说法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所得税之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对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法律。

企业所得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一环,对于促进企业发展、调整资源配置、增加财政收入具有重要意义。

无论个人还是法人,只要有经济行为,存在于经济生活大环境里,便都离不开各种税收,了解企业所得税当属有益。

故,作为致力于维护企业利益,为中外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维企律所,在结束了《民事诉讼法》分享后,今天开始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按篇章进行归纳分享。

维企律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收入与扣除计算ABC:企业年度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多个要素,包括收入、扣除和不同类型支出。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收入总额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收入总额

收入总额包括多种形式,如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投资收益、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捐赠收入等。

这反映了企业在纳税年度内获取的全部收入。

不征税收入

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等被法律规定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这些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入。

扣除支出

企业可以合理地扣除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支出,如成本、费用、税金、损失等。

这些支出反映了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从而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公益性捐赠支出

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部分可以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扣除,超过部分则可以在后三年内逐年扣除,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不可扣除支出

需要注意,一些支出是无法扣除的,如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赞助支出,以及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维企律所:资产处理与特殊情况

资产处理与特殊情况:固定资产折旧

企业按规定的方法计算固定资产折旧,但一些情况下,未投入使用的资产或租赁取得的资产不得计算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按规定计算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可扣除,但自创商誉和与经营无关的资产不得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

满足规定条件的支出可以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在一定条件下准予摊销。

外部投资成本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的投资资产成本不得扣除。

存货成本

按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在使用或销售存货时可扣除。

资产转让净值

在企业资产转让时,可准许扣除该资产的净值,以避免重复征税。

亏损抵扣与结转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向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盈利进行弥补,但最长结转年限为五年。

这允许企业在经营中出现亏损时仍有一定的财务弥补机制。

维企律所:会计与税收法规

会计与税收法规:企业应依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而非按照企业自己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处理办法,确保税收的准确与一致。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涉及多个方面,从收入的多样性到不同类型支出的扣除,以及特定情况下的资产处理。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合理纳税,同时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公益事业。

企业应当依法遵循这些规定,准确计算和申报应纳税所得额,为国家的税收体系健康运行贡献力量。

不适用本法的企业类型:个人独资以及合伙制企业。

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两种类型

居民企业是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或者依据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居民企业应当缴纳源自中国境内和境外的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据海外或地区法律成立,其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此类企业如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办公场所,或在中国境内有收入所得,需要缴纳相关的境内和境外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与设立的机构无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仅需缴纳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依据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维企律所与中外企业同行

二、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如何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网友咨询::  企业所得税应纳所得额如何计算?

  律师解答::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企业使用或者销售存货,按照规定计算的存货成本,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律师补充::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李胜春律师简介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29年(其中律师执业26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

三、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及常用的间接法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上述为直接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属于理论计算公式,考试及实务中常用间接法计算。

间接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增额-纳税调减额

会计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投资收益+其他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收入总额

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具体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权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公允价值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各项收入的确认

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商品采用的方式,收入确认时间

分期收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托收承付方式,办妥托收手续时;

预收款方式,发出商品时;

需要安装和检验,购买方接受商品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如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在发出商品时;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到代销清单时。

收入确认金额

收入金额为不含增值税金额,考试中注意题干表述,如果是含税收入要转换成不含税收入,后面各项收入金额也同样如此。

售后回购: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比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以旧换新: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商业折扣: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认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扣除现金折扣前金额确定商品收入金额,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作为财务费用扣除。

销售折让: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买一赠一:不属于捐赠,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商品公允价值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依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销售货物收入确认时间:销售商品采取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采取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销售商品需要简单安装和检验的,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大家再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文章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图片来自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发送邮件copy-right@foxmail.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nqingnuo.com/caiwu/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