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

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能签吗

个人独资企业能签订合伙协议,作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于该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一般的合伙企业由至少两个合伙人进行组成,相应的主体也可以为企业。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

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能签吗?:个人独资企业签署合伙协议,可以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负无限责任。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个体工商户税收政策有哪些?: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如下:

1、残疾人员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经批准可免征营业税。

2、对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本人从事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报经市县地方税务局批准,给予减征50%-90%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3、个体工商户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严重损失的,其生产经营所得,经市县地方税务局确定,可在1-3年内给予适当减征个人所得税的照顾。

4、对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从事个体工商经营、家庭手工业的,经地税部门审核批准,可免征个人所得税1年。

城镇集体企业的下岗职工可以比照执行。

5、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1)社区居民服务业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八项内容:家庭清洁卫生服务;

初级卫生保健服务;

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

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

病人看护和幼儿、学生接送服务(不包括出租车接送);

优生优育优教咨询。

(2)营业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个人自其持下岗证明在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之日起、个体工商户自其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3)个人所得税:对在社区内从事家政、环境卫生、交通安全、治安保障等服务业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随营业税一同免征,免征手续按有关规定办理。

6、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的,比照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

退役士兵须持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核发的自谋职业证明材料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手续。

以上就是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能签吗的相关解释。

个体经营户税收政策有如果是个体经营户为相关残疾人士,经过相关程序批准以后则可以免征其营业税。

如果有因自然灾害导致重大损失的,相关部门进行查明,也可以免征其个体经营户一年的营业税。

二、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私下签合伙协议吗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私下签合伙协议吗?独资企业,即为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

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借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是可以的将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在没有变更以前,个人独资企业按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而合伙企业按照《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办理。

个人独资企业变更为合伙企业首先要有申请书,合伙企业顾名思义就是要具有至少两个以上的股东,并且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地点、经营范围、出资方式、利润分配情况、争议解决办法等,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的情况,是需要由双方协商来进行认定后来形成上述协议的。

一、个人独资企业合伙协议的内容是什么?:(一)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 入伙与退伙;

(八) 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二、合伙企业的特征:1、生命有限。

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

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

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

2、责任无限。

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

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例如,甲、乙、丙三人成立的合伙企业破产时,当甲、乙已无个人资产抵偿企业所欠债务时,虽然丙已依约还清应分摊的债务,但仍有义务用其个人财产为甲、乙两人付清所欠的应分摊的合伙债务,当然此时丙对甲、乙拥有财产追索权。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由一个或几个普通合伙人和一个或几个责任有限的合伙人组成,即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人要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负无限责任,而其他合伙人只能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债务承担偿债责任,因而这类合伙人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活动。

3、相互代理。

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

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换言之,每个合伙人代表合伙企业所发生的经济行为对所有合伙人均有约束力。

因此,合伙人之间较易发生纠纷。

4、财产共有。

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不经其他合伙人同意,任何一位合伙人不得将合伙财产移为他用。

只提供劳务,不提供资本的合伙人仅有权分享一部分利润,而无权分享合伙财产。

5、利益共享。

合伙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取得、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如有亏损则亦由合伙人共同承担。

损益分配的比例,应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规定;

未经规定的可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摊,或平均分摊。

以劳务抵作资本的合伙人,除另有规定者外,一般不分摊损失。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合伙进行经营的,是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来形成协议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但如果涉及到造成了严重的矛盾和纠纷的,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法院来进行判决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四、有合伙协议但注册是个人独资企业如何认定发生债务签订合伙协议的其

对外无责,但在内部,其他人需要承担责任。

1、企业性质以注册登记为准,仍为个人独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案的这个人,单独对外承担责任;

3、合伙协议对外是无效的,但对内是有效的,注册在案的个人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根据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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