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企业 名称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是“ 有限合伙产业投资基金”。

      1、公司地址(包括注册的办事处)      1、合伙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公司地址。

合伙企业以及普通合伙人的公司地址是,或者是由普通合伙人决定的其他地点,但是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地将合伙企业或者普通合伙人公司地址的变更告知有限合伙人。

      2、 有限合伙企业经注册的办事处。

合伙企业在 拥有一个经注册的办事处,普通合伙人有权变更注册的办事处和代表处。

      2、合伙企业的目的      合伙企业的目的是投资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预备上市公司的股权以及上市公司定向发售的股权,具体包括这些公司的普通股、可转债、优先股、各种附有选择权的股权工具等,投资对象包括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的商业联合体(下文总称“投资对象”),合伙企业亦可从事普通合伙人认为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或促进合伙企业的权益所必需的某些活动以及与此相关的附加事物(例如,进行临时投资)。

为了达此目的,合伙企业有权采取任何的、必需的、合适的行动,按照本合伙协议,普通合伙人可以代表合伙企业行使这些权利。

      3、有限合伙人的条件      有限合伙人需要按照本合伙协议、合伙企业法的要求履行义务。

有限合伙人需要履行提供投资资本的义务。

除此以外,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责任、合同或其他的义务以及合伙企业的任何损失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4、有限合伙人的准入      1、最初交割。

最初交割(“最初交割”)将于 年 月 日或在此之前进行,届时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以及合伙人对任何平行基金的总承诺金额至少达到亿元(“最初交割日”)。

在最初交割日,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的权益已被代表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认可,并且将此在合伙企业档案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览表中列出(“一览表”)。

为了对先于“最初交割日”的“投资对象”提供资金,根据普通合伙人的决定,隶属于普通合伙人或管理方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在“最初交割日”之前先行为该合伙企业提供资本进行投资。

      2、随后交割。

普通合伙人可以在“最初交割日”的随后一次或多次交割中同意吸收其他的有限合伙人,允许在“最初交割日”成为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增加他的投资额(承诺额),或者增加普通合伙人的投资额(承诺额)(“随后交割”);

随后交割只可以在“最初交割日”开始后的个月内进行(这一时期的最后一天称为“最终随后交割日”)。

每个有限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档案中的有限合伙人一览表中列出(“一览表”),并受到本协议所有条款的约束。

      3、在“最初交割日”之前的对投资对象的投资。

在“最初交割日”之前,为了合伙企业的利益,普通合伙人依据自己的判断力可以其自己的或其关联资本对投资对象进行投资。

      5、作为有限合伙人的普通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在某种程度上亦可成为有限合伙人,他可以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对合伙企业进行投资,或购买有限合伙人所有或部分的权益而成为其受让人,在此情况下,普通合伙人的所有方面以有限合伙人身份进行。

      6、平行基金      除非普通合伙人认为设立平行基金并不恰当,或平行基金并不按照比例分摊费用(包括组织费用),否则,在“最终随后交割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普通合伙人可以创建一个或多个国内的或国外的合伙企业或实体与本合伙企业同时进行投资(“平行基金”),根据税法、合伙协议等法定文件的约束,“平行基金”将与本合伙企业一样,依据相同的条件,同时按照比例(以可获得的资本为基础)进行对投资对象的投资。

但是,在“最终随后交割日”建立的平行基金均被视为“竞争基金”,“竞争基金”的建立将以条款iii——投资和投资机会中的条款为依据。

二、有限合伙人如何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一)有限合伙人是否可以不经合伙企业的其他成员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就象股份公司股东转让其股份或者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那样;

还是需要象有限公司股东将股份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那样经多数其他成员同意后才能转让。

      (二)对该财产份额有优先购买权的合伙人究竟是全体合伙人,还是仅有普通合伙人或者仅有有限合伙人才有优先购买权。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本质在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该种合伙企业不同于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组成,前者负责合伙的经营管理,并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不执行合伙事务,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相对于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允许投资者以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式参加合伙成为有限合伙人,有利于刺激投资者的积极性。

并且,可以使资本与智力实现有效的结合,即拥有财力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作为普通合伙人,这样使资源得到整合,对市场经济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

关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一般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名称只能是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你可以上商事公示平台查一下。

3、有这些企业成立的。

二、有限合伙企业名称大全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名称只能是XX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你可以上商事公示平台查一下,有这些企业成立的合伙企业的名称这个不行。

合伙企业是区别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国家规定的相当清楚:答:按照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企业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项法定基本要素构成。

例如“武汉市江夏区腾达商行”。

行政区划名称是指企业名称登记机关所属级别的行政区划名称。

合伙企业的行政区划名称是指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

例如“武汉市”或“武汉市江夏区”。

字号应当由两个以上的字组成。

如“武汉市金凤商店”中的“金风”。

合伙企业可以以投资人的姓名做字号。

字号由申请人选择,经登记机关核定。

行业及经营特点,由登记机关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确定,并用规范用语表述。

如“武汉市红都制衣厂”中的“制衣”一词,即为表述行业及经营特点的字词。

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表述为“厂”、“店”或者“所”等。

如“北京市红都制衣厂”中的“厂”一字,即为表述组织形式的字词。

另外,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

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弧“股份有限公司”字样;

我想注册个公司,公司名字想好了,公司是有限合伙类型的,能不能起名字叫做XX有限合伙公司?因为你设置的是有限合伙类型,那就是属于有限合伙企业,法理上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实践中是不能带有公司字样的。

法条参照:《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二条 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公司法》第八条 依照本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依照本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上述法条仅规定你的企业需要带有“有限合伙”字样,至于是否可以带“公司”字样,未予以规定。

但实践中,工商部门往往要参照工商总局的《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司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设立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不得称为“公司”。

因而,不能叫做XX有限合伙公司。

建议,1、公司名称为XX有限合伙企业;

2、直接就设立公司,成立XX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企业中,有一方需承担无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中,入资各方都是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三)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四)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五)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六)有限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

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八)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要求在合伙协议中确定执行事务的报酬及报酬提取方式;

(九)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多少?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

2、合伙企业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分险的营利性组织.3、据上分析,合伙企业不是法人,而是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所以合伙企业的“注册资金”是由“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多少,以什么形式出资、合伙人出资比例,都由合伙人商定的,法律没规定具体出资限额,也无需要作出资验资报告现在注册资金是认缴制度的,也就是说目前不需要您实际到位的。

如果您公司是服务型行业,注册资金可以写小一点的,写个10万 50万的都可以。

如果是生产或贸易型行业,建议注册资金写大一点,50万 100万 200万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种类?有以下几种1.普通合伙,也就是一般的投资人。

2.有限合伙:是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的一种合伙形式,前者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后者以出资为限对合伙债务承担责任。

3.隐名合伙:是一方对他方所经营的事业出资,不参加实际的经营活动,分享其利益,并仅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民事责任的合伙。

出资的一方称为隐名合伙人;

经营的一方称为出名营业人,又称为出名合伙人。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设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者: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

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

5.有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

普通合伙企业的企业要怎样命名啊?普通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普通合伙”字样,其中,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标明“特殊普通合伙”字样;

有限合伙企业标明有限合伙字样,而不能标明“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总之,合伙企业名称必须有“合伙”二字。

有限合伙企业的企业名称一定要有“有限合伙”字样吗我们说企业名称一定要包含四个部分: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在注册公司名称的时候,普通合伙企业一定要有“普通合伙”的字样。

同样的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有关有限合伙企业的知识你可以查询《合伙企业法》或者咨询相关人士。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你,祝你好运有哪些有名的合伙企业?海尔合伙企业名称可以有公司的字样吗?邓洪律师:实际上,公司也是合伙的,只是他们的责任形式不同,公司是以公司的资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也就是合伙人)以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和享有权益。

而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责任,也就说当企业资产不足以承担对外债务时,合伙人是要拿个人资产来补足的。

三、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举例

法律主观: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个以上50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和1个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

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当转为普通合伙企业。

(3)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综上所述,股东对于任何公司而言就是作为出资或者贡献其他对公司有用资本的主体,而不管是合伙企业还是个人只要能够拿出这些资本加以投资都是可以作为股东的,法律没有限制的原因也在于为了活泛企业的资金来源以便更好的发展经济。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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