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控制失效案例

内控审计程序不到位 中兴华所及2名注册会计师被警示:中新经纬11月21日电 因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等,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闫宏江、丁建召被警示。

来源:浙江证监局网站

浙江证监局网站21日公布的监管信息显示,经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宏江、丁建召在执行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电气或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一、内部控制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完整了解与坏账计提、款项催收等相关的内部控制,部分重要组成部分未执行内部控制测试。

二、函证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部分询证函地址异常,未采取进一步措施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三、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关注个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迹象,未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浙江证监局指出,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闫宏江、丁建召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闫宏江、丁建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官网显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的会计、资产评估、财税和工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资额4215万,现有注册会计师785人,其中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52人。

(中新经纬APP)

一、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处以罚款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于2023年9月18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齐金监罚决字〔2023〕6号),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因内控管理不到位,被警告并处以罚款0.6万元。

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合规。

然而,经过调查,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的内控管理存在明显不足,未能有效防范和控制风险,违反了相关法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无法对公司经营活动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内部审计工作不到位,无法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

三是风险防范意识不强,导致公司面临较大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齐齐哈尔监管分局依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第五十五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作出警告并处以罚款0.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依安支公司应当认真吸取教训,立即整改,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罚款。

二、存在内控不完善问题山东盛泉养老等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被出具警示函

经济导报记者 石宪亮

  10月30日,山东证监局连续发出4份监管文件,对山东盛泉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盛泉养老,873449)、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远大特材,834270)、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高科,873027)3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出具警示函。

  这3家公司均存在内控不完善问题,突出表现在资金占用、关联交易、违规担保等方面。

另外,华夏高科实际控制人王飞因违规减持,单独收到一份警示函。

  盛泉养老:关联方资金占用、关联交易、未按时披露年报:  山东证监局查实,山东盛泉养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联方资金占用问题。

2022年度,公司相关关联方通过资金拆借、代垫费用等形式占用公司资金,截至2022年底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1644万元。

公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未能就上述资金占用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未在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

  二是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2022年公司与相关企业发生关联交易,其中超出审议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6218万元。

公司未就超出审议预计的关联交易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公司未按时披露2022年年度年报。

  山东证监局认为,邱龑模作为公司董事长,邱世杰作为公司原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16日-2022年8月24日),刘艳新作为现任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2022年8月24日以来),对上述问题一、二负有主要责任;

邱龑模作为公司董事长,刘艳新作为公司现任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三负有主要责任。

  盛泉养老官网显示,养老服务是盛泉集团的核心产业。

盛泉集团地处山东半岛最东端荣成,创建于1993年,历经27年艰苦创业,已发展成为集养老服务、资本运营、科技创新、行政管控、乡村振兴、幸福产业、孝爱文化七大产业板块于一体、多元化发展的国家级集团公司。

现有职工2000多人,总资产100亿元,下属企业100多家,其中,挂牌企业4家。

  2007年,盛泉集团捐资600万元,建成虎山镇敬老院,建立公益养老示范区,以公益养老开启盛泉养老事业的孝爱征程。

12年间,为了满足不同老人的不同需求,不断扩大养老规模、完善服务设施,先后投资26亿元,在荣成建成40万平方米、普惠养老床位1.5万张的集中养老区,来自全国各地常住老人3000多人,平均年龄85.7岁,成为山东省民营企业投资规模最大的集中养老服务机构。

  网站显示,资本运营是盛泉集团的支撑产业。

  远大特材:担保未履行审议程序:  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2022年,山东远大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齐志(山东)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河正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齐河福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提供对外担保,涉及金额共计1691万元。

上述担保均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公司未按时披露2023年半年报。

  曹衍学作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华夏高科:关联交易违规,实际控制人违规减持:  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2022年度,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临沂如宏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博智数据技术有限公司发生采购销售业务,合计金额1321万元。

上述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王飞作为公司董事长,唐少强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另外,经查实, 2022年12月,王飞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670万股,直接持股比例由76.03%变动至66.13%,合并持有权益比例由87.30%变动至77.40%,持有权益比例达到山东华夏高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的85%、80%时未暂停交易。

  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未披露公司内控管理不规范情况 诚志股份及董事长被江西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经济参考网

10月10日傍晚,诚志股份(000990.SZ)披露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龙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诚志股份存在两方面问题:一是未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董事长龙大伟的薪酬,二是未披露公司内控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江西证监局指出,2013年至2019年,诚志股份董事长龙大伟兼任原控股股东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天府清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华控股”)党委书记,并先后担任清华控股副董事长、董事长。

在此期间,龙大伟根据相关规定在清华控股领取补差薪酬,但诚志股份未及时披露这一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二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2015年9月19日,诚志股份公告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珠海诚志通发展有限公司增资以及收购四家标的公司股权的议案》;

2016年4月30日,诚志股份公告称上述事项未获教育部备案通过并暂停推进该项目。

期间,诚志股份在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但未获主管部门备案通过的情况下,提前任命被收购方团队成员担任公司产业供应链事业部负责人并牵头拟收购项目开展贸易业务。

江西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

诚志股份未在2015年和2016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反映上述情况,不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5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5】24号)第五十五条、《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31 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龙大伟作为诚志股份董事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江西证监局决定对诚志股份及龙大伟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诚志股份表示,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项再次发生,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诚志股份还称,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来源: 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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