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今日头条​

作为一名财务人员,你知道《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区别吗?今天特意整理了这篇文章,让友友们一起了解这两个会计制度之间的区别及其适用范围。

它将会给你带来深刻启示。

一、区别

《小企业会计准则》是专为广大中小企业量身定制的一部会计法规,它是中小企业 更具针对性。

首先,它简化了核算要求。

在账务处理方面,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会计计量方面, 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财务报告方面,不要求提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其次,它满足了税收征管信息的需求,减少了税务部门职业判断的工作量,消除了 小企业会计与税法的大部分确认差异。

最后,《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分工合理,有序衔接。

《小企业会 计准则》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未做明确规定, 这些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二、适用范围

1.一般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二条规定,本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 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但以 下三类小企业除外。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同时,《小企业会计准则》第八十九条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所规定的微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参照执行本准则。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 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人、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 业特点制定。

该规定适用的行业包括:农、林、牧、渔业,工业(包括采矿业, 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业,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信息 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开发经营,物业管理,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 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 。

2.特殊规定 在上述适用范围的基础上,《小企业会计准则》第三、第四条还做出了如 下特殊规定。

(1)符合上述条件的小企业,可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也可以选 择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处理。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小企业 会计准则》未做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的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4)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 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小企业 会计准则》所规定的小企业标准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 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5)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 转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6)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 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一一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 行会计处理。

各个行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如表所示:

以上图表由于图文过长,需要完整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操作:

一、小企业会计准则

财政部关于印发《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11]17号 2011-10-18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我部制定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现予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我部于2004年4月27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4]2号)同时废止。

  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小企业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第二章 资产:  第五条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第六条 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第一节 流动资产

  第七条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下同)或超过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第八条 短期投资,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

  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一)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

  (二)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三)出售短期投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九条 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权。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

  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

  第十条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

  第十一条 存货,是指小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将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以及小企业(农、林、牧、渔业)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小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等。

  (一)原材料,是指小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经加工改变其形态或性质并构成产品主要实体的各种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备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二)在产品,是指小企业正在制造尚未完工的产品。

包括:正在各个生产工序加工的产品,以及已加工完毕但尚未检验或已检验但尚未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

  (三)半成品,是指小企业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保管,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产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四)产成品,是指小企业已经完成全部生产过程并已验收入库,符合标准规格和技术条件,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送交订货单位,或者可以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产品。

  (五)商品,是指小企业(批发业、零售业)外购或委托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用于销售的各种商品。

  (六)周转材料,是指小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且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包括: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小企业(建筑业)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

  (七)委托加工物资,是指小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

  (八)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小企业(农、林、牧、渔业)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待售的牲畜等。

  第十二条 小企业取得的存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计量。

  (一)外购存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在外购存货过程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但不含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存货的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以及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经过1年期以上的制造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也计入存货的成本。

  前款所称借款费用,是指小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包括:借款利息、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三)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确定。

  (四)提供劳务的成本包括:与劳务提供直接相关的人工费、材料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五)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包括: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包括: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3.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包括: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4.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包括: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

  (六)盘盈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第十三条 小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对于性质和用途相似的存货,应当采用相同的成本计算方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不能替代使用的存货、为特定项目专门购入或制造的存货以及提供的劳务,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成本。

  对于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会计处理,在领用时按其成本计入生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金额较大的周转材料,也可以采用分次摊销法进行会计处理。

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对于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营业成本。

  第十四条 小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特点和成本管理的要求,选择适合于本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小企业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应当按照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分别归集。

  (一)属于材料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基本生产成本和辅助生产成本。

  (二)属于辅助生产车间为生产产品提供的动力等直接费用,可以先作为辅助生产成本进行归集,然后按照合理的方法分配计入基本生产成本;

也可以直接计入所生产产品发生的生产成本。

  (三)其他间接费用应当作为制造费用进行归集,月度终了,再按一定的分配标准,分配计入有关产品的成本。

  第十五条 存货发生毁损,处臵收入、可收回的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扣除其成本、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盘盈存货实现的收益应当计入营业外收入。

  盘亏存货发生的损失应当计入营业外支出。

  第二节 长期投资

  第十六条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

  小企业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等。

  第十七条 长期债券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在1年以上,下同)持有的债券投资。

  第十八条 长期债券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利息,不计入长期债券投资的成本。

  第十九条 长期债券投资在持有期间发生的应收利息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

  (一)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确认为应收利息,不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二)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票面利率计算的应收未收利息收入应当增加长期债券投资的账面余额。

  (三)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第二十条 长期债券投资到期,小企业收回长期债券投资,应当冲减其账面余额。

  处臵长期债券投资,处臵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第二十一条 小企业长期债券投资符合本准则第十条所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长期债券投资,作为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长期债券投资损失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长期债券投资账面余额。

  第二十二条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小企业准备长期持有的权益性投资。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会计准则差异与实操及常见涉税问题汇编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存在明显的区别,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无论在会计科目的设置,经营业务的核算内容,以及会计报表的编制均相对简单。

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主要如下::  一、小企业科目没有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不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实际发生损失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但是企业会计准则预计发生减值,是需要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均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所以就不存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对前期差错更正采用追溯重述法或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对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

  三、出租或出借周转材料:小准则计入营业外收入,不需要结转其成本,但应当进行备查登记。

会计准则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且需要考虑出租出借物品的摊销成本。

  四、借款费用小准则使用直线法摊销利息费用(收益)、按照合同(票面)本金和利率计算借款利息,无需考虑货币时间价值。

对小准则来说是两句话:初始费用或者折价溢价部分按照直线法来摊销;

按照合同利率单独计算利息费用。

对准则来说是一句话:初始费用或者折价溢价部分和最终的利息,要根据实际利率法统一计算。

  五、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金融资产的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划分为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而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对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为三大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比如债券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比如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

  六、小准则要求具有融资性质购买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相关税费等确定。

企业会计准则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现值判断入账价值,使用实际利率法计提理利息。

  七、销售商品采用分期收款方式的,在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八、对小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等确定。

新会计准则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分类,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12个月以内)和低价值租赁与原租赁准则中经营租赁处理方法基本一致。

  九、小准则以直线法计提折旧摊销为原则,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准则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使用什么样折旧的方法,这属于会计判断的范畴。

  十、小企业会计准则:采购商品时发生了保险费、运输费等费用,零售、批发业小企业把这些费用当做销售费用进行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产生的采购费用计入采购成本。

  十一、小准则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按照税法口径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直接确认为所得税费用,不考虑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企业会计准则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要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十二、财务报表不同。

企业会计准则至少应当包括:(1)资产负债表;

(3)现金流量表;

(4)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变动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组成部分:(1)资产负债表;

(3)现金流量表;

小企业会计准则只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1、政府补贴需要缴纳增值税与所得税吗?政府补贴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说明的是,政府补助是一种无偿补助,不需要企业提供对价,直接发放到企业手中的。

只有针对本企业的政府补助,才计入“政府补助”

如果政府补助是因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这属于针对客户的补助

(如新能源汽车补助)针对客户的补助,补助款视为销售收入,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2023年8月15日,甲企业为销售新能源汽车企业,当日收到地方政府人才补助10万元,当日销售汽车3量,每辆售价8万(不含税),每销售一辆汽车,可申请政府补贴2万(不含税),汽车销售使用13%增值税税率。

列出当日会计报表:

2万政府补助应交增值税=2÷(1+13%)×13%=0.23万

借:银行存款 10万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10万

借:银行存款 8.04 万(8+8×13%) 应收账款-汽车销售补助 2 万贷:主营业务收入9.77 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7 万

2、公司经常会出现私车公用,然后员工拿着加油票、高速费票报销。

:答:有涉税风险,特别是公司没有车辆、又没有租车合同的时候,此类发票无法报销。

如果会计处理不严谨将会产生如下税务风险:

1、个人所得税风险:如果无法证明是企业用车,则该费用会被认定为车补

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如果没有材料证明是企业用车。

虽被认定为车补,但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

依然会被认定费用的支出与企业经营无关,不能抵扣。

3、增值税:还是上个原因,因为没有证明是企业用车,无论是车补,还是与企业无关的支出,都不能作为进项税从销售增值税中扣除。

如何证明是企业用车私车公用一定要签订租赁合同,合同内要约定那些费用由公司承担,租车费用只要不高出市场太多即可。

签订租赁合同的车,租赁期间发生的费用可以报销,税前可全额扣除,增值税可作为进项从销项中扣除3、公司内有在校大学生入职。

他(她)的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还是“劳务报酬”?如果是劳务报酬是不是让他开票去?未毕业大学生,其工资,按兼职入账

计提时,借方计对应的成本科目“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等,贷方计“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贷:应付职工薪酬-兼职工资

发放

借:应付职工薪酬-兼职工资贷:应交税费-代缴代扣个人所得税银行存款

税务申报时,大学生工资应按应该按照“综合所得-劳务报酬”申报个人所得税。

大学生兼职无需取得劳务报酬增值税发票,可以工资单与转账单入账。

4、员工出差发生的就餐费用能报销吗?要不要交个税?可以报销,无需缴纳个税

员工出差就餐,在标准内的餐费,会计核算上列“差旅费”,增值税进项允许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允许全额税前扣除。

反之,计入业务招待费。

企业也可以选择不报销餐饮费,而是发放“出差补助”

出差补助的优势:出差补助无需提供餐饮发票,不需要职工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可以税前全额扣除。

发放标准只要在企业规章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都可全额入账。

5、夏天给员工购买冷饮是“职工福利”还是“劳保费”。

答:一般情况是“劳保费”。

计入劳保费用而已抵扣进项税,计入职工福利不可以抵扣进项税;

劳保费与职工福利都不需要合并入工资计税;

未超标的职工福利与劳保费都可以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公司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四条劳动保护支出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

属于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劳动包含支出。

《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劳动保护的各种支出。

包括:工作服、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解毒剂、清凉饮料等。

小企业会计准则分录大全1、库存现金:(1)提现。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3)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库存现金

(4)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2、银行存款:(1)存款提现。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2)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现金

(3)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4)支付款项。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5)购买原材料或商品。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6)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其他货币资金:(1)开出银行汇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贷:银行存款

(2)开出银行本票。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银行存款

(3)开出信用卡。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4)开出信用证保证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5)开出外埠存款。

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6)备用金。

借:其他货币资金—备用金

贷:银行存款

4、短期投资—股票:(1)购入股票借:短期投资-股票

贷:银行存款

(2)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需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计算。

借: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3)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4)出售股票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短期投资-股票

应收股利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5、短期投资-—债券:(1)购入债券

借:短期投资-债券

贷:银行存款

(2)购入债券,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需按照实际

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借:短期投资-债券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出售债券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短期投资-债券应收利息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借方)

6、短期投资-—基金:(1)购买基金

借:短期投资-基金

贷:银行存款

(2)卖出基金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基金

7、应收票据:(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

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应收票据/短期借款

(3)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

借:材料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收票据

银行存款(差额,有可能在借方)

(4)商业汇票到期,收到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票据

(5)商业汇票到期,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到期不能收回应收票据。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8、应收账款:(1)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2)收回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应收账款

(3)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

9、预付账款:(1)小企业因购货而预付的款项。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2)收到购入的物资。

借: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

(3)补付的款项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退回多付的账款则作相反的分录

(4)出包工程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工程价款。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5)按照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6)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预付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预付账款

10、应收股利:(1)小企业购入股票,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需按照实

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后的金额计算。

借:短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在短期投资或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本企业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

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3)小企业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11、应收利息:(1)小企业购入债券,如果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需按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扣除应收的债券利息后的金额计算。

借:短期投资/长期债券投资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2)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

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3)一次还本付息债权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4)收到债券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12、其他应收款:(1)小企业发生的其他各项应收款项。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清理

(2)出口产品或商品予以退回的增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收回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其他应收款

(4)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其他应收账款实际发生的坏账损失。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其他应收款

13、材料采购:(1)小企业支付发票账单上已计以及外购材料过程中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货币资金/应付票据

(2)办理结算手续后。

借:材料采购

贷:银行存款

(3)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材料采购

(4)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贷:材料采购

(5)收到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并且收到发票账单,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6)收到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并且收到发票账单,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贷:材料采购

材料成本差异

(7)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期初做相同红字分录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8)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

借:材料采购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14、在途物资:(1)小企业购入材料、商品。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2)办理结算手续后。

借: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应向供应单位、运输机构等收回的材料短缺或其他应冲减材料采购成本的赔偿款项。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贷:在途物资

(4)因自然灾害等发生的损失和尚待查明原因的途中损耗。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在途物资

(5)收到仓库转来的外购收料凭证,并且收到发票账单。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6)尚未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按计划成本暂估入账。下期初做相同红字分录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7)下期收到发票账单的收料凭证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15、原材料:(1)小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2)购入的材料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月末尚未办理结算手续,按暂估价入账。下期初

做同样的红字会计分录予以冲回。

借:原材料/周转材料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3)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原材料

贷:生产成本

(4)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原材料。

借:原材料(暂估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5)生产经营领用材料。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6)出售材料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7)发给外单位加工的材料。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8)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9)清理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做相反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0)发出各种原材料的计划成本计算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做相

反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16、材料成本差异:(1)验收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材料采购

(2)验收入库材料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采购

贷:材料成本差异

(3)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大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

贷:材料成本差异

(4)结转发出材料应负担的材料成本差异,实际成本小于计划成本的差异。

借:材料成本差异

贷:生产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委托加工物资/其他业务成本

17、库存商品:(1)产成品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2)购入商品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在途物资

商品进销差价

(3)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或售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购入商品采用进价核算的,在商品到达入库后。

借:库存商品(进价)

贷:银行存款/在途物资

对外销售商品结转销售成本或售价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5)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6)商品已经到达并已验收入库,但尚未办理结算手续。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

18、商品进销差价:(1)小企业购入、加工收回以及销售退回等增加的库存商品

借:库存商品(售价)

贷:银行存款/委托加工物资(进价)

商品进销差价(差额)

(2)月末,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19、委托加工物资:(1)小企业发给外单位加工的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

(2)支付加工费、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3)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时,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5)加工完成验收入库的物资和剩余的物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实际成本)

贷:委托加工物资

(6)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计划成本或售价)

贷:委托加工物资

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差额,可能在借方)

20、周转材料:(1)小企业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周转材料,参照“原材料”科目

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A 企业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周转材料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可能在借方)B 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周转材料

贷:生产成本(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有可能在借方)

C 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

借:周转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实际成本)

材料成本差异(差额,可能在借方)

(2)生产、施工领用周转材料 采用一次性转销法的。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销售费用/工程施工

贷:周转材料

(3)随同产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销售费用

贷:周转材料

(4)随同产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周转材料

(5)采用分次摊销法的。

借:周转材料-在用

贷:周转材料-在库

(6)使用次数摊销的摊销额。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工程施工

贷:周转材料(摊销)

21、消耗性生物资产:(1)外购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

(2)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育肥畜、

水产养殖的动植物。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贷:银行存款

(3)取得天然起源的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4)产畜或役畜淘汰转为育肥畜。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5)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6)择伐、间伐或抚育更新性质采伐而补植林类消耗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

(7)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达到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8)农业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应归属于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费用。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成本

(9)消耗性生物资产收获为农产品时。

借:农产品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

(10)出售消耗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

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消耗性性生物资产

22、长期债券投资:(1)小企业购入债券作为长期投资。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可能在借方)

(2)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长期债券投资(面值)

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可能在借方)

(3)长期债券投资持有期间,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分期付息、一次还本的长期债券投资票

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4)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债券投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

借:长期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贷:投资收益

(5)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应分摊的债券溢折价金额。

借:投资收益(可能在贷方)

贷: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可能在借方)

(6)长期债券投资到期,收回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7)处置长期债券投资。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长期债券投资-成本

应收利息

(8)实际发生的长期债券投资损失。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贷:长期债券投资-溢折价

23、长期股权投资:(1)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中包含已宣告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贷:银行存款

(2)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应按确定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实收资本/股本

(3)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营业外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营业外收入

(4)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5)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借:银行存款

投资收益(差额,可能在贷方)

贷:长期股权投资

应收股利

(6)实际发生的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贷:长期股权投资

24、固定资产:(1)购入(含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

(2)购入(含以分期付款方式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长期应付款

(3)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完成竣工决算,或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安装完成。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

银行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差额)

(5)取得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6)盘盈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7)固定资产进行改扩建。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8)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9)盘亏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5、累计折旧:(1)按月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费。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累计折旧

(2)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6、在建工程:(1)小企业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在签订租赁合同过

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借: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

(3)固定资产安装完成。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4)自营在建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5)在建工程应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贷:应付职工薪酬

(6)在建工程使用本企业的产品或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在建工程在竣工决算前发生的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8)在建工程竣工决算后发生的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9)在建工程在运转过程中发生的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10)形成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或转为库存商品。

借:银行存款/库存商品

贷:在建工程

(11)自营工程办理竣工决算。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12)出包工程,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结算的工程价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预付账款

(13)工程完成收到承包单位提供的账单。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14)对固定资产进行扩建。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15)扩建过程中发生的相关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16)改扩建完成办理竣工决算。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27、工程物资:(1)小企业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工程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工程完成后将领出的工程物资退库。

借:工程物资

贷:在建工程

(4)工程完成后剩余工程物资转作本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贷:工程物资

28、固定资产清理:(1)小企业因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处置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2)税法规定不得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清理过程中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及其他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

(4)取得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处置收入。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5)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6)固定资产清理完成后,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7)属于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8)如为贷方余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29、生产性生物资产:(1)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利息

(3)天然起源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

(4)育肥畜转为产畜或役畜。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消耗性生物资产(5)产畜和役畜淘汰为育肥畜。

借: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6)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7)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时。

借:生产性生物资产-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8)择伐、间伐和抚育更新等生产性采伐而补植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

借:未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

贷:银行存款

(9)生产性生物资产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的后发生的管护、饲养费用等后续支出。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10)处置生产性生物质产。

借:银行存款

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差额在借方)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30、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1)按月计提成熟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折旧。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2)出售、报废、毁损、对外投资等原因处置生产性生物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

生产性生物资产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31、无形资产:(1)小企业外购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应付利息

(2)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属于土地使用权部分。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并予以资本化的支出。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4)因出售、报废原因处置无形资产。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差额在借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差额在贷方)

(5)收到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6)将无形资产对外投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32、累计摊销:(1)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按期计提无形资产的摊销。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

贷:累计摊销

33、长期待摊费用:(1)小企业发生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

(2)按月采用年限平均法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制造费用/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34、待处理财产损溢:(1)盘盈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库存现金/消耗性生物资产

贷: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2)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产成品、商品、现金。

借: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消耗性生物资产

(3)盘亏、毁损的各项资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

借:原材料(残值)

其他应收款(赔偿)

管理费用/营业外支出(差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4)盘盈的除固定资产外的其他财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

(5)盘盈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6)盘亏固定资产。借:待处理非流动资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7)盘亏非流动资产,可收回部分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其余确认为损失。

借: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8)盘盈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收入。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

1、 短期借款:(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2)偿还短期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3)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应付利息

(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短期借款

(5)持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向银行贴现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利息费用

贷:短期借款(有追索权)应收票据(无追索权)

2、应付票据:(1)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票据

(2)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3)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4)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小企业无力支付票款。

借:应付票据(面值)

贷:短期借款

3、应付账款:(1)购入材料、商品等未验收入库,货款尚未支付

借:在途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

借:生产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付账款

(3)偿付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4)无力偿付的应付账款

借:应付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4、预收账款:(1)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2)销售收入实现时。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应付职工薪酬:(1)生产部门(提供劳务)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2)由在建工程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3)由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

借:研发支出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4)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5)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付职工薪酬

(6)销售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

借:销售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工资

(7)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等,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项款项(代垫的

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等。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8)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活动和职工培训。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9)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10)小企业以其自产产品发放给职工。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小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做认证,应根据税务机关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

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

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4)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5)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因改变用途等用于允许抵扣进

项税额的应税项目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7、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小企业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月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1)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等

(2)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

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小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发生销售退回的,应根据按规定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贷: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3)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点的,应将相关销项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待实际发生纳税

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小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值

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在建工程使用本小企业的产品或商品。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1)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退税的,按规定计算的应收出

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不足以抵减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足部分按有关税法规定给予退税的。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2、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

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经税务机关认证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未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时,或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在货物

出口销售后结转产品销售成本时,按规定计算的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

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

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

产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1)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出口货物的进项税

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4、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1)月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

“未 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5、应交税费-销项税额抵减:(1)小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相关成本

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

借: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发生纳税义务。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16、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月度终了,小企业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

“未 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小企业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17、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1)需要交纳消费税的物资。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2)将应交纳消费税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

借:在建工程/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3)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委托加工物资(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除外),受托方代收代

缴税款。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4)小企业因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按照税法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向委托方交货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5)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按照税法规定准予抵扣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应付账款/银行存款

(6)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 赞助。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7)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广告。

借:销售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8)金银首饰批发、零售业务的小企业将金银首饰用于职工福利、奖励。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进口物资,其交纳的消费税应计入该项物资的成本。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8、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1)小企业计提营业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出售原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不动产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3)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费- 应交营业税

19、应交税费-资源税:(1)小企业计提应纳的资源税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2)自产自用的物资应交纳的资源税。

借:生产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小企业按规定实际缴纳资源税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3)收购未税矿产品。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贷:银行存款

(4)按代扣代缴的资源税税额。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5)按照税法规定,纳税人以外购的液体盐加工固体盐,其加工固体盐所耗用的液体盐的已

纳税额准予扣除。小企业在购入液体盐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液体盐加工成固体盐出售时,按计算出的固体盐应交缴的资源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7)将销售固体盐应纳资源税税额抵扣液体盐已纳资源税后的差额上交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8)交纳的资源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资源税

贷:银行存款

20、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1)应交的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2)交纳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1、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1)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

定资产”科目核算时。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时。

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无形资产

营业外收入-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收益

(3)房地产开发经营小企业销售房地产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4)交纳土地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2、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应交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23、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房产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2)交纳的房产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等

24、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2)交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城镇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25、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应缴的车船使用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车船使用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等

26、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1)小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27、教育费附加:(1)教育费附加是按增值税额的 3%提取的提取时。

借: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2)月底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28、地方教育费附加:(1)应交的地方教育附加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2)交纳地方教育附加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费

贷:银行存款

29、矿产资源补偿费:(1)小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矿产资源补偿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银行存款

30、排污费:(1)小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排污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排污费

(2)交纳的排污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排污费

贷:银行存款等

31、印花税:(1)小企业按照规定应交纳的印花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2)交纳的印花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等

32、预交增值税:(1)小企业预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月末,小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33、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自 2016 年 5 月 1 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 2016 年 5 月 1 日

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自取得之日起分 2 年从销项税

额中抵扣。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2)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

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4)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已全额计提进项税额的货物或服务等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对于

结转以后期间的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4、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2)发生退货的,如原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做认证,应将发票退回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贷: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

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

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4)因发生非正常损失或改变用途等,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或待认证进项税

额,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应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5、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2)待实际发生纳税义务时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或“应交税费—

简易计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小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前已确认收入,已经计提营业税且未缴纳的,在达到增值税纳

税义务时点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36、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1)纳入营改增试点当月月初,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不得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

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37、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小企业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

借: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早于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

务发生时点。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小企业发生税法上视同销售的行为,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

会计处理,并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计算的销项税额(或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增

值税额)。

借:应付职工薪酬/利润分配

贷: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

借:主营业务收入/存货/工程施工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5)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

38、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39、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1)境内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按应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的金额。

借:生产成本/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2)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40、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专用):(1)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缴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应交税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4)缴纳印花税。

借:管理费用-税金

贷:银行存款

41、应付利息:(1)应付利息日。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2)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费用,在应付利息日。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2、应付利润:(1)小企业根据规定或协议确定的应分配给投资者的利润。

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利润

(2)实际向投资者支付利润。

借:应付利润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43、其他应付款:(1)小企业发生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2)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3)小企业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营业外收入

44、递延收益:(1)小企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2)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3)收到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小企业以后期间相关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递延收益

(4)在发生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未来期间的补偿金额。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5)用于补偿小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

借: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45、长期借款:(1)小企业借入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应付利息日。

借:财务费用/在建工程

贷:应付利息

(3)归还的长期借款本金。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46、长期应付款:(1)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贷:长期应付款等

(2)分期购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长期应付款

...

“免责声明:图片、数据来源于网络,转载仅用做交流学习,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作者删除”

三、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你用对了吗

汇算清缴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了,小伙伴们你们是否有遇到跨期的费用票呢?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你们都是怎么做的呢?

举例说明::小甲是周周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在2023年1月份报销差旅费时,财务人员发现有35000的差旅费票据是2022年的,财务人员在2022年时没有预先计提该费用,不同的会计准则下该如何处理呢?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35000元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35000元

企业会计准则的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35000元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35000元

政策依据::2013年新生效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该准则按未来适用法,取消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发生的相关业务直接计在当期损益。

“未来适用法”,是指将变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应用于变更日及以后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或者在发现差错时,不论该差错发生在本期或者前期,均作为本期差错进行更正的方法。

所以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需要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不管金额大小,都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我们在学习各类考培类的科目时(初级、中级、税务师、注会等)所学的是企业会计准则,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我们时常会遇到企业用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有的会计科目的使用及账务处理是不一样的,小伙伴们你们是否存在有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科目混淆的情况呢?

周周收集到了有关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不同之处,我们一起来区分一下吧!1.应收账款中坏账损失的确认

2.存货

3.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及后续支出

4.无形资产、分期收款销售、销售退回或折让

5.营业外收支、汇兑损益、所得税费用、税金及附加、资本公积

6.备用金、借款利息、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初始成本计量、财务报告

各位小伙伴们记得点赞关注哦!想要了解更多的财税政策,可以点击下方图片关注周周哦,周周会持续为大家更新最新的财税政策哟!

大家再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文章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图片来自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发送邮件copy-right@foxmail.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nqingnuo.com/kuaiji/3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