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报批费用分录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简述

一、收入类核算与房屋销售有关款项1、诚意金、认筹金:诚意金、认筹金,一般指没有指定明确房间号的客户款项(但是需要在金蝶销售管理系统录入客户信息),我们实务中一般是开具收据,等到实际签约再转房款流程。

收到客户缴纳的诚意金、认筹金等,可以按照全额进入“其他应付款——意向金”科目,暂不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意向金

意向金转房款时,需要在金蝶营销管理系统更新客户及房间号信息,此时如果没有开具发票,则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意向金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意向金转房款,如果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发票,则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房款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备注:只要意向金转了房款,就需要按照实际收款金额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时间及安排按当地税局规定。

2、房款(含签约的定金):此处房款包括各类可售业态的销售款项,是指定明确房间号的客户款项或者是已经签署了合同的款项。

(原则上:只有金蝶销售管理系统有了客户、签约、应收款等信息,现场财务方可录入实收款等信息,否则,需要销售人员及时补录信息)

一般是先开具收据,等到后续办理银行按揭或者全额、大部分金额均办理付讫及后续款项也有明确的合同安排,再开具相关发票。

收到销售房款时,如果开具收据,则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收到销售房款时,如果直接开具发票的,则可以直接录入“预收账款”,编制如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预收账款——房款

备注:房款依据附件的类型,编制不同的收款凭证路径,可以反映实务中实际开收据、开发票信息。

目前,有些项目直接全部从“暂存款”科目过一遍,再转入“预收房款”科目,这样就会增加项目的开具收据的工作量和结转量,建议按照此版本的操作指引更新。

如果外地项目有贷款相关的按揭保证金,则需要在收到银行的按揭款项时候,需要增加一个“其他货币资金——按揭保证金户”核算需要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的保证责任,分录则为:

借: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按揭保证金户(按比例计算)

贷:预收账款——房款(直接开票,进房款)

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一般很少)

等到后续小业主产证办理抵押至金融机构,房产开发公司按揭保证金解冻,则需要依据银行单据结转,具体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按揭保证金户

3、代收代付款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收房款的时候会一并代收各种公共配套的初装费,例如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费用,预售房屋产生的预告登记费、房产办理契税、维修基金等各类代收代付款项。

收到的时候,按照实际房间号或者项目名称(需要有严格的附表支撑)做辅助核算,增加其他应付款的各类代收款,具体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各类代收款——代收维修基金

其他应付款——各类代收款——代收产权登记费

其他应付款——各类代收款——代收契税

其他应付款——各类代收款——代收印花税

其他应付款——各类代收款——其他

4、房屋销售面积差:等到房屋实测面积出具后,需要业务部门在金蝶销售系统录入房间实测面积并计算面积差,将计算后的实测面积差报相关层级领导审批,财务按照审批后的面积差流程进行相应处理,如果需要补交房款,则分录如下(退面积差,做相反凭证处理):

借:应收账款——房款

贷:预收账款——房款

本步骤的编制,主要是为了确保“预收账款——房款”科目贷方真实反映每个房间的合同实际应收款金额,如果实际在小业主办理交房手续时候收取的,借方也可以直接“银行存款”。

注意:如果合同约定有3%的面积差幅度限制,如果超过此限制,则小业主可以选择退房,则按照实际已收款金额红字贷方冲减“预收账款——房款”,具体销售发票的红字冲减需要参考当地税务要求。

注意:如果开发项目出现合同约定的违约交房的情况,则需要将项目报备审批的流程一并及时报备集团财务部核准,将相关违约金在期末计提“预计负债”或者直接在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科目。

针对此项违约金支付,是否需要代扣小业主的个税等需要参照当地税局要求。

5、房款收入结转:结转收入需要达到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参阅前文有关开发销售收入确认的条件),确认相关结转房间及结转面积,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房款(实测面积计算)

应收账款——房款(结转产生的应收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房屋销售收入(价税分离)

应交税费——增值税(简易计税)(价税分离)

老项目:目前集团财务部建议,统一使用“应交税费——增值税——简易计税”核算计提与缴纳,余额在借方表示按照纳税义务预交,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缴纳的应交税金。

新项目:目前地产集团财务部建议,按照一般计税的方式使用“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明细科目核算,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项目。

(具体参照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使用内容)

备注:结转需要有严格的附件佐证,同时,需要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资料作为附件,任何项目不得随意结转。

其他款项:房地产开发企业无论是前期开发销售阶段还是后续自持运营阶段,都会涉及到一些除了销售房产以外的收入,包括商铺出租租金收入、场地出租收入、车位销售前停车费收入等。

1、商铺租金收入:一般开发公司的商铺有在销售前出租或者销售后(售后返租形式)两种租金收入,前者需要开发企业单独核算成本、收入,后者目前统一由集团的沃华商业打包处理,所以下面的操作指引只涉及前者的业务处理。

收到商铺对外租赁的押金保证金时,开具收据,则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保证金(辅助核算:楼号)

收到商户支付的租金,如果开具收据,则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与商户有关的款项/暂存款 (未开具发票的租金款项)

后续,实际换取发票的时候,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付款——与商户有关的款项/暂存款

贷:预收账款——租金 (已开具发票)

结转租金收入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租金确认时间点,确认当期租金收入,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租金

应收账款——租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房屋租金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出租资产

应交税费——增值税(简易计税/销项税额)

备注:如果此部分收入对利润影响不是很大、或者交易不是很频繁,可以考虑按照重要性原则,当期收入、当期开票、当期结转收入。

如果按照重要性原则判断,影响重大的,则需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则对租金收款进行分摊、计提等。

2、场地出租收入:具体核算涉及“预收账款——场地服务”、“其他业务收入——场地使用费”等科目,参照上述商铺租金收入核算指引。

3、停车费收入:具体核算涉及“预收账款——停车服务费”、“其他业务收入——停车场收入”等科目,参照上述商铺租金收入核算指引。

二、成本类核算1、土地款支付: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当取得相关文件和票据后,编制如下分录:

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供应商(待付土地成本)

2、政府相关报批报建费用支付:指能够确保获取的土地能够正常开发,需要在前期、过程及后期取得政府相关部门许可或认证的各项费用,当取得相关文件和票据后,编制如下分录:

借:开发成本——前期费用

开发成本——后期费用

贷:银行存款

3、工程款支付:为了能够准确反映供应商的合同履行情况,所以,需要在工程款、材料款、设备款等支付或者票据获取凭证增加中间过渡“预付账款”科目来反映已支付、已获取发票等信息,便于后续合同成本数据核对、管理以及外部供应商对账。

支付工程款款项时,如果没有收到相关发票收据,则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假如收到历史已支付的工程款发票或者先收到发票后付款,编制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土建费用

贷:预付账款——工程款

4、材料款支付:具体核算涉及“预收账款——供应商”等科目,参照上述工程款支付核算指引。

5、设备款支付:具体核算涉及“预收账款——供应商”、“开发成本——设备安装工程”等科目,参照上述工程款支付核算指引。

6、成本性费用支付:工程管理、售楼处装修、物业前期配合费等具体核算涉及“开发成本——售楼处及样板房”、“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等科目,参照上述工程款支付核算指引。

资本化利息核算需要,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资本化利息”科目。

期末,需要按照合同预提尚未支付的应由本期承担的资本化利息。

剩余的相关项目产生的行政办公等费用,参照期间费用的核算,于发生时,直接进入“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相应明细科目。

7、成本计提:每季度末,需要按照实际工程形象进度或者合同履约情况,计提开发成本,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暂估成本——预提进度款

贷:应付账款——预提成本

如果项目已完工决算,需要按照决算的金额来计提尚未支付的决算款,具体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暂估成本——预提结算款

贷:应付账款——预提成本

备注:如果能够很好的将决算款分配至相应明细科目,则可以直接进入相应明细“开发成本”科目,不启用“预提结算款”明细科目。

8、成本分配:项目整体竣工结算,同时有内部出具的相关成本分配表(已经业务与财务部门沟通、筹划后),需要按照税局确定的相关产品业态来分配开发成本,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开发产品——住宅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商铺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别墅

库存商品——开发产品——……

固定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贷:开发成本——成本结转

备注:一般只有很确定后续不会再产生“开发成本”才可以使用“开发产品”科目进行分配,否则建议不使用此步骤进行成本分配,直接按照确定的底表进行成本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避免后续的筹划与成本增减调整受局限情况。

9、成本结转损益:项目结转收入时,按照相关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确认相关结转收入与其匹配的成本,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如果是新项目,需要在平时支付成本时,收到票据直接进行价税分离,此时结转,则需要增加“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

备注:结转需要有严格的附件佐证,同时,需要报相关部门领导审批资料作为附件,任何项目不得随意结转。

三、税务类会计核算

增值税会计核算1、简易计税:考虑到开发项目公司缴纳增值税的业务较为单一,因此不设置“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每期末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则反映当期末未交增值税的金额。

当月,收到销售房屋款项时,开具预售发票并按照实际预收款金额计算纳税(3%),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当销售结转收入时或者开具了正式不动产销售发票纳税(5%),则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房款

应收账款——房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实际,结转按照5%的简易计税率计算,平时预交的3%增值税,需要此时补交剩余的2%结转税款,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此时缴纳完毕,房屋销售也就是从预售向现售转变。

支付劳务、材料、设备、一般商品或者是工程款,增加了成本和费用,不需要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一般纳税人会按照房地产开发行业的需求,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的借、贷方设置分析项目,在借方分析栏内设“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在贷方分析栏内设“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进项税额”专栏,记录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支付的进项税额,用正数登记;

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负数登记。

“已交税金”专栏,借方记录已交纳的增值税额。

已交纳的增值税额用正数登记;

退回多交的增值税额用负数登记。

期末“已交税金”为借方余额,表示当期末已经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销项税额,用正数登记;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销销项税额,用负数登记。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购进货物、在产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企业月终转出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下设置“未交增值税”二级明细账科目,将多缴税金从“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中分离出来,解决了多缴税额和未抵扣进项税额混为一谈的问题,使增值税的多缴、未缴、应纳、欠税、留抵等项目一目了然,为申报表的正确编制提供了条件。

备注:但是为了实务操作简便,可以只使用“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减免税额”、“销项税额”等明细科目。

具体使用可参照增值税会计科目设置专栏内容。

当月,收到销售不动产的预售款项,开具收据,也产生了纳税义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款 

收到销售房屋款项时,开具销售不动产发票(11%),则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资金

贷:预收账款——房款

同时,期末计提应纳税金,按照11%计算,分录如下: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款(红字,冲)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贷:预收账款——房款(红字,冲)

如果,以后期间对已纳税尚未开票的楼款,补开发票按照11%计算,则需要做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预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待转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应当将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对于当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对于当月多交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下月,缴纳上月的产生的增值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当销售达到结转收入时,则分录如下:

借:预收账款——房款

应收账款——房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实际,结转按照11%的税率计算,平时使用的“待转销项税额”,需要此时结转。

支付劳务、材料、设备、一般商品或者是工程款,增加了成本和费用,需要在实际购买入账时进行价税分离。

例如,开发项目购买了一套中央空调设备,则分录如下:

借:开发成本——设备安装工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预付账款——供应商

实际,支付此笔设备款项时,与老项目一致,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供应商

贷:银行存款

如果是工程款项产生的进项抵扣,平时不处理按照含税金额挂账,等到结转成本时价税分离,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开发产品/开发成本

当月购进货物、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购进货物时,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因其他原因不予抵扣时,增加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相应收益科目成本,分录如下:

借:固定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土地增值税会计核算1、预交土增税:每月,按照实际收款金额及当地核定的土增税预缴率计算进行预交,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土增税

贷:银行存款

2、结转土增税:实际结转收入成本时,需要一并按照结转部分产品应匹配的土增税进行结转,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土增税(包含预估调整)

贷:应交税费——土增税

3、土增税清算:项目达到土增税清算条件的,需要进行土增税清算,按实际增值率来确定土增税率(按照事务所的清算报告敲定),如需补交则借记“应交税费——土增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如需退税则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土增税”科目。

所得税会计核算1、预交所得税:一般是每季,按照实际收款金额及当地税局核定的项目预计毛利率计算预交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结转所得税:实际结转收入成本时,需要计算产品实际利润情况,并以此为基础计算相应所得税,结转相应所得税,分录如下: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所得税

3、所得税清算:项目结束,准备注销或者清算的,需要进行项目所得税清算,按实际利润来定所得税。

如需补交则借记“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其他应付款”等科目;

如需退税则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所得税”科目。

四、损益类会计核算工资薪金类核算1、当月计提,次月发放:每月按照实际情况计提,次月再发放,则分录如下:

计提时,按照合同签订的税前工资金额,列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贷方数:

借:管理费用——职工薪酬

销售费用——职工薪酬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职工薪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同时,需要按照公司承担的“五险一金”计算基数,计提相关公司承担部分的社保公积金,分录入下:

借:管理费用——社保

管理费用——公积金

销售费用——社保

销售费用——公积金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社保

开发成本——开发间接费——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次月,实际发放工资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次月,实际缴纳社保或者公积金的时,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应付职工薪酬——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其他应付款——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2、当月发放,当月计提:如果每月按照先发放,再按照实际金额计提的,可参照上述编制分录。

行政办公费核算:当期,发生时直接进入成本或者费用明细科目,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

贷:银行存款

本期发生支付,但是费用需要在本年内分摊的,且金额不大,不影响全年所得税的缴纳则直接参考(1)分录;

本期发生支付,但是费用需要在几个会计年度内分摊,且金额较大,且影响所得税的缴纳则分录如下: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实际分摊至每期时候,可以借记具体费用或者成本科目,贷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

本期尚未支付,但是费用归属于本期,且金额影响所得税的缴纳,则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开发间接费/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账款——预提费用

严格区分支付的资本化和费用化,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操作。

五、其他会计核算往来类核算:在处理往来类核算时,需要有严格的附件支撑,并且债权人需要主动将附件和挂账信息通知债务人单位。

为确保项目公司与建安公司之间的往来款界定不清,特约定除开发贷等大额转款需要报集团财务部核准外,其余按照附件来确定与建安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归属于“预付账款——工程款”还是“其他应收款——内部往来”,不得按照项目公司或者建安公司理解的“经济实质”来归集。

外部往来款:在实务中,由于经济业务来往需要一定的押金及保证金来确保经济合同的正常履约,所以鹏欣地产集团设置了相关外部往来、押金、保证金等明细科目。

注意:对于项目行政办公产生的类似租房押金,需要定期清理,确保挂账时间不得超过一年(视合同租约定,可满一年换收据,重新确权)。

对于工程施工、设备采购等往来押金保证金,也需要及时核对、清理。

空置费核算:物业公司与房产公司之间的物业空置费,需要有严格的审批附件发能彼此挂账,物业才能确认相应的收入。

业主投入核算:针对酒店、商业的业主投入部分,因为OA的审批发起单位为运营单位,实际资金支付也主要集中在运营单位,所以,实务中经常出现彼此内部挂账不一致,附件缺失。

为避免此类业务影响合并报表和内部往来的资金核对,建议“谁挂帐、谁负责”的原则来确定账务和金额及附件的准确性、完整性。

带租约销售核算:一般原则:统一由沃华商业与小业主签署代理租赁协议,开发公司不介入后续租约事宜。

账务处理也一并由沃华商业处理,除空置商铺由沃华商业代理租赁的,开发会涉及相关租金收入等成本事宜。

目前此类业务已经有明确的规定,请参照集团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二、经营土地开发整理的会计核算

经营土地开发整理的会计核算:答:土地整理项目会计科目设置:

符合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是合理的,具体做法是:

项目的预算书和任务书批复后,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中心财务科将其留档并根据预算书和任务书建立“拨入专款”、“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等一级科目。

收到上级单位拨付的项目资金记入“拨入专款”科目,向下级单位拨付的项目资金记入“拨出专款”科目,按项目资金的开支范围在“专款支出”的科目下分为前期工作费、工程施工费、竣工验收费、设备购置费、业主管理费和不可预见费等二级科目。

前期工作费是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在工程施工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该科目下的子目包括:项目立项审查和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规划设计、土地清查与勘察、项目招标和工程监理等明细科目。

“同行合作”模式下房地产开发的会计核算及税务处理?:答:同行合作,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定项目开发合同,共同投资开发项目。

分两种情形,即:共同开发、挂靠开发。

1、共同开发。

项目所需《土地开发使用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都是以双方的名义办理。

共同开发也分为两种情形:

(1)按投资比例分配开发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双方一般分别建帐,双方各自按投资比例核算应分摊的开发成本、费用、开发产品,分别销售,分别计算经营成果。

采取这合作方式,合作双方可以看作两个独立的房地产企业。

(2)投资比例分配利润。

在这种情况下,投资双方一般统一建帐,统一核算开发成本、费用、开发产品,统一销售、统一计算经营成果,然后,再根据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

采取这种合作方式,只要把它看成一个房地产企业对待就可以了。

2、挂靠开发

挂靠开发一般是合作双方有一方具有开发权

(被挂靠方),另一方没有开发权(挂靠方)。

被挂靠方以自己的名义办理土地开发可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开工许可证、工程施工合同等一切手续),挂靠方出资,并根据合作开发协议,委托甲方进行管理,最终享有“部分开发产品”的销售权(挂靠方售出的房屋,由被挂靠方负责开据发票)。

采取这种合作形式,真正的开发主体是被挂靠方。

注意:同行合作,与普通开发业务基本相似,会计与税收业务的处理也应比照普通房地产开发进行。

三、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项目投资 合同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549 证券简称:凯美特气 公告编号:2021-05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签订的《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本合同”)属于双方拟定的框架合同,具体事宜尚需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合同的具体实施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履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3、本合同中的项目用地需要履行用地审批程序,公司按郴州市用地招拍挂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是否取得和取得时间存在有不确定性。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公司将会根据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项目进展情况,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21年12月27日,公司与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项目投资合同书》,公司拟在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电子特种气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2亿元人民币,分期分段建设。

具体情况如下:

二、合作方介绍

1、名称: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的关系: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湖南省宜章氟化工工业园,是全省唯一的氟化工专业园区。

园区立足丰富的萤石资源优势,积极推进资源往产业走,不断拓展延伸氟化工产业链,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着重建设的氟化学工业集中区。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湖南宜章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郴州市、宜章县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乙方在甲方所在地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投资建设电子特种气体项目的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本协议的主要条款公告如下:

第一条 项目投资原则

甲方真诚欢迎乙方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环保评审,按照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的要求,投资兴办注册登记地在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独立核算的生产性企业。

项目亩均投资强度不得低于200万元/亩,亩均税收不得低于20万元/亩。

第二条 投资项目概况

甲方同意乙方在园区投资电子特种气体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为7.2亿元人民币,分期分段建设。

项目达产后,预计年产值达65000万元,实现税收近10000万元。

主要建设:空分装置、氯化氢合成、纯化及分装装置,氯气纯化及分装装置、高纯氟气生产装置、氟化氢纯化及分装装置、氟基混配气装置、溴化氢合成、纯化及分装装置、VOC标气混配装置、五氟化锑装置、三氟化氯纯化及分装装置、碳酰氟纯化及分装装置、电子级乙炔制取、纯化及分装装置、重水电解制氘气装置、甲类仓库、乙类仓库、污水、固(危)废处理装置、产品精细化中试生产实验装置等。

第三条 项目用地及管理

1.项目选址于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位置以本合同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用地约268亩,因化工企业在厂区不宜建设生活配套设施,为此,在产业承接园外环路旁选址建立技术研发及办公楼、生活区配套,用地面积约5亩,最终面积以规划审批为准,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30年,土地价格以摘牌价为准。

2.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指定账户交纳购地预付金1000万元(不计息)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项目投产并产生主营业务收入后,由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退还购地预付金1000万元(不计息)。

3.用地条件:甲方保证按照乙方的土地标高要求,在6个月内完成土地报批、征地拆迁、杆线搬迁、“五通一平”,并向乙方提供项目用地。

将给水、雨水、污水、供电、天然气、通讯、道路等公共设施通至乙方项目红线边。

供地要求:平整分为3个平面设计标高,每个平面坡度≤1%、挡土墙高差≤2m。

4.土地价格:乙方按郴州市用地招拍挂参与竞拍,土地价格为摘牌价格,乙方在缴纳完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取得项目用地《不动产权证》。

5.乙方在批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颁发施工许可证后即开工建设。

6.乙方项目建设周期为24个月,分阶段建设,项目在开工后12个月内建成公用工程并投用,24个月内建成工艺生产装置并投产。

第四条 优惠政策

1.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的用地、规划、报建审批和开业等手续(费用由乙方负担)。

甲方做好各项服务协调工作,协调解决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2.乙方按合同约定建设期完工、依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3年内,税收达到20万元/亩/年,其超过20万元/亩/年部分的“两税”地方留存,县财政按50%的比例从县产业引导资金中给予补贴,用于鼓励企业扩大生产、科技创新。

3.甲方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除中央、省、市规定收取的行政收费和专项收费,以及证照工本费用外,享受园区优惠政策。

4.乙方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并成功在园区实施的,参照宜发〔2018〕12号文件,每件分别奖励10万元、2万元、5000元、3000元。

对以排他方式购买他人发明专利并在本企业成功实施的,每件奖励5万元。

对获得中国弛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等称号的,按产业园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5.乙方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参照宜发〔2018〕12号文件,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

6.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在宜章设立研发平台,获得知识产权并成功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甲、乙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立项、环评、注册、消防、安监、海关、商检、土地《不动产权证》等,土地报批费用由甲方负责,项目的立项、环评、注册、消防、安监、土地挂牌等费用由乙方负责。

2.本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自收到乙方提交的书面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负责将供水、雨污水、供电、天然气等公共设施通至乙方项目红线边,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3.甲方指派专人负责联系乙方,协助办理项目相关手续。

4.甲方全权负责项目周边纠纷矛盾的协调处理。

(二)乙方义务

1.保证该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符合宜章氟化学循环产业开发区的总体规划要求。

该项目的规划、建筑设计和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2.乙方保证所建项目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条例,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乙方在该项目经营期内土地不得擅自转让,如需转让,必须经甲方同意。

4.乙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用宜章县内人员就业。

5.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的《宜章经济开发区公共事务管理办法》。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郴州宜章电子特种气体项目符合国家能源开发战略和产业政策,项目建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扩充公司气体产品种类,增加电子特气项目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和盈利能力,树立公司在电子特种气体行业的高品质形象。

本次签署的合同,预计对公司2021年度的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双方后续具体合作履行和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合同为战略合作框架合同,具体事宜尚需公司履行审批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合同的具体实施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并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决策程序、信息披露义务。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不存在未达预期的情况。

2、在本合同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详见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新疆信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变动情况详见2021年12月9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湖南省财信常勤壹号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大宗交易减持比例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化。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

未来三个月内不排除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持股5%以上股东如有减持计划,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凯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

四、土地复垦费预提费用怎样分录

导读:相信很多同学都对土地复垦费的定义不太了解吧!接下来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述什么事土地复垦费,土地复垦费预提费用怎样做会计分录?以及土地复垦费的征收问题,感兴趣的话就接着往下看吧!土地复垦费预提费用怎样分录?:企业向农垦开发公司缴纳的土地复垦费,一般一次性计入管理费用,支付的土地复垦费是否与固定资产有关,如有关,应记入"在建工程"科目;

如无关,就要看土地复垦的用途是什么.

发生耕地开垦费会计分录:

借:开发成本---耕地开垦费

贷:银行存款

土地复垦费是指有关企业和个人为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在自行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时,向当地政府或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缴纳的进行土地复垦的费用.

土地复垦费征收: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二条: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用地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复垦;

没有条件复垦或者复垦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缴纳土地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复垦的土地应当优先用于农业.

2、《关于修改土地荒芜费等三项收费的通知》(苏价房[1998]12号 苏国土计[1998]5号): 建设用地单位或个人不按工程施工要求,征(拨、使)用土地后,超过一年不使用造成土地荒芜的,每年收取荒芜费;

连续两年以上不使用的,除按规定收取荒芜费外,由县级国土管理部门提请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同时注销土地使用证. 人为造成 基本农田抛荒的,应限期耕种.在恢复耕种前,每年收取荒芜费. 荒芜费收取标准为每亩600-2000元,此费由国土管理部门收取,专项用于土地复垦.

征收程序

1、申请 2、审批 3、出具交款通知书 5、申请人到指定银行交款 6、开具收费凭证.

文章关于土地复垦费预提费用怎样做分录以及相关的土地复垦费的定义和征收政策依据.希望本文的解答能为你们提供理论上的帮助,感谢阅读.

大家再看...
分享:
扫描分享到社交APP

文章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图片来自网络。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您觉得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发送邮件copy-right@foxmail.com反馈,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hnqingnuo.com/kuaiji/3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