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及剩余财产的处理:前期讲到公司解散后应当及时进行清算,清算如何操作?清算后剩余的财产如何处理?今天与大家进行分享:
一、清算组的组成
根据《公司法》183的规定,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公司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法院收到申请后,应当受理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清算组履行的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梳理财产信息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且在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特别提醒:债权人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审查债权材料后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因此,作为债权人,应当记得关注债务人的信息,如果出现情形破产、清算情形,要及时关注情况,对债权进行申报。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对于公司清算时还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等,由清算组进行处理。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的义务
1.公司清算结束后,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2.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3.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4.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公司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
1.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处理。
在设立公司章程时,对公司出现解散进行清算时的财产进行明确的规定, 比如按照原股东持股比例进行分配或按照其它方式进行分配。
2.按照公司权力机构的决议进行处理。
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清算后剩余财产如何处理,可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进行处理。
五、清算期间,法人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一、法人清算期间剩余财产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第七十二条:在法人进行清算期间,其仍保持存续状态,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应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进行处理,法律另有规定时应按其规定执行。
在完成法人注销登记后,法人终止其存在。
如果依法无需办理法人登记,则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法人即终止其存在。
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法人在清算期间的活动限制以及在清算结束后的处理方式。
具体内容如下:在法人进行清算期间,其仍保持存续状态,但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这是为了确保清算程序能够顺利进行,避免法人在清算期间继续经营或进行其他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在法人清算完成后,剩余财产应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进行处理。
这意味着法人的剩余财产可以根据法人章程或法人权力机构的决定进行分配或其他处理方式。
如果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则应按法律的规定进行处理。
例如,假设某公司决定进行清算,则在清算程序开始后,公司不得从事新的业务活动,只能专注于清算程序的进行。
在完成清算程序后,剩余财产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权力机构的决定进行分配给股东或其他相关方。
在完成清算程序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后,法人即终止其存在。
这意味着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法人的存在即终止。
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无需进行法人登记,则在完成清算程序后,法人即终止其存在。
例如,假设某非营利组织决定进行清算,则在完成清算程序并完成注销登记后,该非营利组织即终止其存在。
总之,第七十二条规定了法人在清算期间的活动限制以及清算结束后剩余财产的处理方式。
这有助于确保清算程序的顺利进行,并明确了法人在完成清算程序后的终止时机。
二、公司清算注销后剩余资产怎么处理
答: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 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 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法院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法院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法院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是负数怎么处理?:答:公司清算后财产是负数是不需要分配的.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 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
三、企业注销清算的账务处理
企业注销前,要先成立清算小组,进项清算。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清算期间,清算小组代位企业接受诉讼。
并按以下程序逐步注销企业法人资格:
1、宣告解散、并成立清算小组。
2、10日内通知债权人登记,债权人收到通知后30日内登记债权。
3、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4、按以下顺序分配企业剩余财产。①、清算组开销②、职工工资、社保、及辞退补偿金。
③、企业应缴税款。
④、清偿公司的其他债务
⑤、清算剩余财产归股东所有,按出资比例分配给股东。
5、编制清算报告。(债权、债务结清报告、税款职工工资结清报告、注销公告)
6、注销登记。(税务注销→工商注销→银行注销)
第一期 清算的账务处理:1、清算期间的账户设置:清算期的会计账户设置与经营期会计账户的设置有所不同,需要新增一些结算专用账户;
取消所有者权益账户、待摊费用账户;
合并同类型资产账户,具体如下:
1、新增设置的账户有“清算费用”“土地转让收益”“清算损益”;
2、取消设置的账户有“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长期待摊费用”;
3、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投资类账户合并入投资账户;
4、应收账款、应付账款、预付账款、预收账款可合并入一个账户。
2、编制清算企业终止经营日的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日未中止经营日当天,资产负债表采用简表格式如下:
3、清算期间经济业务的账务处理:前提假设:清算法人为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使用13%税率,所得税适用25%。
所有者权益内,盈余公积6万,实收资本20万,未分配利润15万。
业务1:出售存货。
清算组折价出售存货,价款20万,增值税2.6万,该批存货成本22万。
借:银行存款 22.6万清算损益 2万贷:库存商品/原材料 22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万
ps:清算期间所有的的出售,已经不属于正常的经营业务。
也就不必做主营业务收入与结转主营业务成本。
而是之间就变现成本与变现额进行分录,变现出现收益“清算损益”计贷方,折价变现计借方。
业务2:催收应收款。
清算期间,收回应收账款5万,1万应收账款无法收回,且无法转卖。
借:银行存款 5万清算损益 1万贷:应收账款6万
PS: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计入“清算损益”借方。
业务3:出售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
出售固定资产收回30万,增值税税额3.9万。
该固定资产入账原值30万,已折价15万,没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 33.9万累计折旧15万贷:固定资产 30万清算损益 15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9万
PS:出售固定资产时,适用简化账务处理,不再将固定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清理。
刨除增值税后,实收金额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清算损益”。
清算损益在借方,表示折价出售,在贷方表明出售价格高于账面价值,属于溢价出售。
业务4:支付清算组费用。支付清算费用 8000元。
清算费用指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生的各种合理开支,包括清算组人员工资、办公费、公告费、差旅费、诉讼费、审计费、公证费、财产估价费和变卖费等。
企业尚有余款的情况下,清算费用最优先支付。
借:清算费用 8000贷:银行存款 8000
结转
借:清算损益 8000贷:清算损益 8000
企业5:支付职工工资。支付职工工资5万,支付辞退补贴10万。
职工工资仅次于清算费用,排在优先清偿的第二位。辞退补贴需要在确认辞退补贴的具体数额日,进行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辞退福利 10万贷: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万
借:应付职工薪酬-辞退福利 10万-工资 5万贷:银行存款 5万
业务6:支付税款。
支付清算期间增值税6.5万,城市建设税4550元,教育费附加195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300元。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00应交税费-应交城市建设税4550元 -教育费附加195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1950元贷:银行存款 72800元
业务7:支付欠款。支付银行欠款10万,供应商欠款4万。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10万应付账款 4万贷:银行存款 14万
业务8:结平未摊销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9万,未摊销且无法转让的特许经营权5万。
借:清算损益 14 万贷:长期待摊费用 9万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 5万
业务9:债务清理完毕后结转净损益。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8 万贷:清算损益 2.8万
业务10:结转剩余所有者权益。
借:实收资本 20万盈余公积 6万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6万
业务11:缴纳企业所得税。(合计当期应缴纳所得税1万)
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万贷:银行存款 1万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1万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万
业务12:剩余资产按出资额分配给股东。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37.2(15-2.8+26-1)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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