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费用明细账

含导图应交税费相关会计处理

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一)计入税金及附加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如果企业处置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房产、土地增值税对应的借方科目为“固定资产清理”。

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一般月末统一结算,月末直接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但如果企业在处置固定资产就直接计算了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与教育费附加对应的借方科目应该为“固定资产清理”。

(二)计入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三)计入其他科目

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2019年10月8日,进一步加大生活性服务业减税力度,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的比例,由10%提高至15%,进一步加大了生活性服务业减税力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第十一条以及财政部会计司《关于<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规定,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 注:加计抵减金额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自2019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

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设置)

“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设置)

“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一)借方专栏

1、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

"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

"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

"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

1、销项税额

“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案例详见:出口免抵退税原理及案例解析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企业收到留抵退税款项的当月,将退税额从增值税进项税额中转出。

收到退还的期末留抵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以上主要政策依据:财会〔2016〕22号

来自小颖言税

一、汇算清缴税务年报企业所得税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

所得税等税种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与全年决算的课税依据往往很难完全一致,所以在年度终了后,必须依据纳税人的财务决算进行汇总计算,清缴税款,对已预交的税款实行多退少补。

这个过程就是“汇算清缴”。

我国现行税制中的所得税,包括3个税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此篇讲的就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须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企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

因此,汇算清缴工作一直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程,对于企业普通财务工作人员来说,年度汇算清缴不仅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责任,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

其实只要充分了解了最新的企业所得税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做好汇算清缴前的基础准备工作,汇算清缴并不难。

但对于中小型企业来说,汇算清缴工作量大,专业性强,建议不妨交给第三方专业的机构来解决。

需要汇算清缴的企业::在中国境内、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法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 ,包括: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的企业(即居民企业和应税非居民企业)。

企业无论盈利或亏损,是否在减免期内,均应按规定进行汇算清缴。

但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核定征收企业除外。

汇算清缴的对象::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

汇算清缴的时间::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即每年的5月31日前)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

汇算清缴需要准备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本年度的总账、明细账以及会计凭证

4、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5、本年度纳税申报表

6、验资报告

7、以前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8、增值税纳税申报表(1-12月)复印件(盖章)

9、每月份个税电子回单(盖章)

10、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11、现金盘点表、银行对账单以及余额调节表(盖章)

12、固定资产盘点表、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13、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14、税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汇算清缴的关键::1、收入的确认;

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以及发生时间的确认。

2、费用的扣除;

企业所得税 12 项费用税前扣除比例:

a、 企业所得税的扣除标准

1.职工福利费:根据工资总额的14%准予税前扣除

2.业务招待费:不超过营业收入的5‰,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按照孰低原则扣除

3.广告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准予扣除

5.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纳税调整。

会计制度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会计报表所列的利润总额是按照会计制度计算得出,而应纳税所得额不等于利润总额,因此所得税纳税是要按照税法规定进行调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的纳税调整事项有如下这些:

a、公益性捐赠支出

b、工资薪金以及福利

c、业务招待及广告

d、利息支出

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可以据实扣除。

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部分,可以扣除;

超过部分,不允许扣除。

e、计提的坏账准备

企业应收、预付发生的坏账损失,对于计提未发生的坏账,不允许税前扣除;

在实际发生损失的年份才能在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扣除,注意需要把相关的材料留存备查。

f、管理费等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g、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收入或者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

综上看,企业所得税有这么多纳税调整事项,稍不注意,就有可能造成涉税风险事项。

汇算清缴的注意事项:

1. 申报汇缴要按期。

2. 检查各项成本和费用的发票,发现有问题须及时联系对方退还。

账上入账了但没有发票,应该在汇算清缴前补齐,没有补到发票就不能税前扣除。

3. 财产损失要申报:盘点资产,如果有资产损失,就按规定在汇算清缴前办理备案并在当期申报。’

4. 减免优惠要备案:如果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就在汇算清缴前办理备案。注:小微企业优惠不用备案!

5. 纳税事项要调整。

6. 年度亏损要弥补。

7.以前年度应扣未扣支出,需税前扣除的,要在汇算清缴前办理备案。

8. 填报口径要统一。

9. 电子申报要熟练。

附:2021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公布的,最新修订版申报表表单(共计37张表):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应交税费明细科目设置

关税科目直接设置在应交税费-关税?应交税费下明细科目都有哪些,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呢?

1、为了全面反映企业关税的缴纳、结余情况及进出口关税的计算,应在“应交税金” 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二级明细有: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 进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分别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 (1)其中“应交增值税”最为复杂,下面又设置许多三级明细科目:

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②“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③“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④“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 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⑤“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 销项税额;

⑥“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⑦“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⑧“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 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⑨“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 值税额;

(3)“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 缴的增值税额;

(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 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三、太全了2019年应交税费有关会计分录总结收藏吧

应交税费有关会计分录总结,建议大家都能保存起来!1. 一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

(一)计入税金及附加: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费——应交资源税

应交税费——应交环境保护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

应交税费——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应交税费——应交车船税

应交税费——应交出口关税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

应交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以上为与收入有关的应交税费明细科目。

(二)计入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应交残疾人保障金

(三)计入其他科目:1、企业所得税

借: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

或相反分录

2、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股利/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3、烟叶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烟叶税

4、进口关税

借: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进口关税

以上税金缴纳时,均借记“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等二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增值税有关的二级科目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详见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1)月份终了,将当月发生的应缴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月份终了,将当月多缴的增值税额自“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1)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2)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3)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4)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若本科目余额在贷方

a.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b.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c.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4、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留抵税额申报口径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5号)已经将营改增前增值税留抵税额挂账的规定取消,因此该会计科目也应随之失效。

5、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新纳入试点纳税人转让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建筑服务、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以下简称四大行业)预缴增值税,同时需要预缴城建税等附加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等

6、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自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自2019年4月1日后购入的不动产,纳税人可在购进当期一次性予以抵扣;

4月1日以前购入的不动产,还没有抵扣40%的部分,从2019年4月所属期开始,允许全部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

(3)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

7、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包括: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1)取得专用发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领用时: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假设某企业提供建筑服务办理工程价款结算的时点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点的:

借:应收账款等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收到工程进度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1)差额征税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

(2)处置固定资产时

①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②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③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

注: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1)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

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2)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

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

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3)“四大行业”选择简易计税预缴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10、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转让金融商品出现的正负差,按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若相抵后出现负差,可结转下一纳税期与下期转让金融商品销售额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1)产生转让收益时: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2)产生转让损失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投资收益

(3)交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

借:投资收益

贷: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11、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适用):“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借: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

应交税费——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无)

贷:应付账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代扣代缴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 二不通过应交税费核算的税金1、印花税: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耕地占用税:借:在建工程/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3、车辆购置税的核算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4、契税的核算: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以上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不在应交税费核算。

3. 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借方专栏1、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注: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如:借: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红字金额 贷:原材料

2、已交税金:"已交税金"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交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减免税款:"减免税款"核算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例:物业公司购买税控盘200元,技术维护费280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管理费用 480

贷:银行存款 48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贷:管理费用 480

4、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销项税额抵减:"销项税额抵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例: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0

(2)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6、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月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二)贷方专栏1、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销项税额科目。

2、出口退税:“出口退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按规定退回的增值税额;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1)生产企业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按规定计算的当期应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案例详见:出口免抵退税原理及案例解析

(2)外贸企业

计算出口退税额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出口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出口退税款

退税额低于购进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增值税额的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4、转出多交增值税

“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才需要做这笔分录,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对于因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大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而形成的借方余额,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注: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增值税额,也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核算,但不设置若干专栏。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税费下共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交增值税”三个明细科目。


来源:小颖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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