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
《行政法规》规定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以上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具体比例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职工教育经费是指用于职工继续教育、培训和技能提高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教育法》规定,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继续教育和培训机会,并设立职工教育经费专项账户,将职工教育经费列入企业基本预算。
具体来说,根据《行政法规》,企业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以上提取职工教育经费,不得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
具体比例可以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应当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此外,企业在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时,应当按照职工个人申请和企业需求的原则,结合岗位、职务、技能水平和发展计划等因素,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确保职工教育经费使用的公平合理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企业未依法提取职工教育经费、提取比例不足、挪用或滥用职工教育经费等行为,将面临法律责任和社会舆论的谴责。
企业应该如何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在使用职工教育经费时,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培训内容和形式,同时根据职工个人申请和企业需求的原则,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通过公开招标或自主选定培训机构和师资,开展具有可行性和有效性的培训活动。
职工教育经费是保障职工享受继续教育和培训权利的重要基础,企业应当合法提取、合理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促进职工素质的提高和企业发展的稳定。
同时,对于违法挪用或滥用职工教育经费、拖欠职工教育经费等行为,需要依法追究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工教育法》第十三条 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5%以上提取职工教育经费, 不得少于职工工资总额的1.5%;
具体比例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
职工教育经费是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出来用于职工教育事业的经费,是为了提高公司人员的知识。
所以职工教育经费也是很重要的哦,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吧。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的扣除标准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现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通知如下:一、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
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材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公司零星购买的书刊应分清不同的用途计入管理费用———办公费以及从职工教育经费列支,学员用书应由其自理,不应计入职工教育经费。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了职工教育经费的基数和标准。
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本条将职工教育经费的当期扣除标准提高到2.5%,且对于超过标准部分,允许无限制的往以后纳税年度结转,这就等于实际上允许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全额在税前扣除,只是在扣除时间上作了相应递延,并将其扩大统一到所有纳税人,包括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案例说明【案例1】A公司2018年8月的职工工资薪酬共36万元,则,按照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A公司8月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如下:360000×8%=28800(元)【案例2】B公司职工工资薪酬共35万元,其中管理处5万元,销售处12万元,生产制造车间10万元,研发处8万元。
则,各部门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计算如下:管理部门:50000×8%=4000(元);
销售部门:120000×8%=9600(元);
生产制造部门:100000×8%=8000(元);
研发部门:80000×8%=6400(元)。
则,6月可税前扣除的职工教育经费为4000+9600+8000+6400=2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