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收入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收入如何认定01 高品的定义:高品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

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因此,从定义来看以下几点是必要因素:

1、该产品是企业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成果,在其实现的过程中使用了本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技术,包含有证书的技术(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

2、使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3、使用的技术对产品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我们实务中前两点比较容易理解,如何理解“对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02 什么情形下属于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经与专家沟通需要同时具备两点: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

该核心技术本身是否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一)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产品本身的性能优越指标是如何达成的,这些优势指标的达成和企业技术开发内容和结果相关程度越高,则越表现其核心支持作用。

如果是产品,比如设备或者系统,可以直接对设备和系统本身技术指标进行测试,用测试报告来证明。

(二)支撑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本身有一定创新性发挥这个核心支持作用是指什么概念呢?比如说企业开发了一个平台,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是指公司的运营,跟这个平台本身的创新度的关系,比如平台开发模块集成了不同的资源,除了这个系统集成之外平台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的创新点?要把这些创新点,要把它列举出来这些创新点跟他的技术开发内容是有什么关系?这个要列举出来,创性新需要去通过科技“查新报告”或者科技咨询报告检索,根据查新结论判断其创新程度。

03 高新产品收入如何归集?:根据我们团队审计经验,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归集有如下几种方法:

  1. 高新产品的成本单独核算,对高新产品出库分类,以备查辅助账的形式记录完整信息;
  2. 在仓库出库单基础上,对主营收入科目进行分类归集,将高新产品和传统产品区分清楚;
  3. 发票品名或者备注栏标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名称,结合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的检查。

04 OEM是否为本公司的高品?:OEM分两种模式,第一种是公司买材料,委托厂商加工;

第二种是公司只提供技术,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加工为成品之后、销售给公司,公司再对外销售。

第二种OEM代工模式,使用了本公司的技术,技术也对产品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但从形式上来看,的确是买进入之后再销售的、类似于贸易公司,因此OEM代工有一定争议。

例如:某A公司,有较强的研发与销售能力,但是不擅长于制造。

该公司研发出专利技术,并将该技术应用于新产品L的开发,制定了L产品技术图纸、BOM、工艺流程等。

然后A公司将L产品交于专业合作伙伴B公司生产,生产的产品B公司不能自行向外销售,必须交由A公司销售。

为了避免虚假申报,在申报材料中应该充分披露,明确本公司属于OEM行业,描述清楚商业模式,即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加工为成品之后,销售给公司,公司再对外销售。

05 不得作为高品收入的情形?:(一)不使用本公司技术的产品除OEM之外贸易公司,因为产品本身是买进来直接销售的,产品没有使用本公司的技术,不能被认定为高品。

(二)使用技术的所有权不归本公司所有比如某游戏运营公司,向游戏厂商购买使用权,注意不是所有权,然后进行运营,其收入由于使用的不是本公司具有所有权的技术,因此不算能是高品。

(三)技术不对产品起核心支持作用1、核心技术本身没有创新性。

2、技术有创新性,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不够:

(1)比如说某平台公司,开发了一套性能非常先进的软件平台,用以销售电子产品,平台对公司起作用吗?当然是起的,是核心支持作用吗?不是,因为平台技术再先进、也对产品(服务)本身的高性能指标不起作用,即产品本身的各种优势性能不因平台技术的获得。

(2)生产五金件企业出于对生产效率的追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改进,但这一改进很难证明决定五金件本身的技术指标,因此五金件的要被定义为高品是很难获得认可的;

但是如果是对五金件的成型工艺进行技术开发,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成型,该关键技术决定了五金件的核心技术指标,则该产品定义为高品的证据链可以达成。

06 典型案例:三卓***精密电子(惠州)有限公司是生产三星、苹果、华为数码产品模切企业,成立于2013年,拥有新型橡胶的合成技术及橡胶新材料制备技术生产技术,并获得了专利授权。

2021年该企业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广东中政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进行专项审计。

该公司2020年收入总额为4740万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465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0万元。

高新产品收入明细表中,高新收入PS01-PS03合计金额为4368万元。

首先、中政审计小组在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和风险评估阶段,对该公司RD立项资料、知识产权证书、新产品证明、产品质量验证报告和其他相关证明资料进行比对,核查高新产品收入的技术是否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

其次、中政审计小组在实质性审核程序工作阶段,获取申报单位营业收入明细表,与审计报告核对一致;

获取PS表-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情况表;

关注高新收入与研发项目的对应关系;

关注高新收入与知识产权的对应关系;

中政审计小组在对销售收入与高新产品收入明细表核查时,发现高新产品PS3销售明细账型号混乱。

遂进行抽样调查,我们发现当中有高精度贴胶硅胶壳体、高性能混炼硅橡胶密封件两种型号的销售利润率存在偏低情况。

同时,中政审计小组向技术专家咨询该类型模切的技术,获悉该型号产品存在缺陷,市场上未能推广开,该企业在技术上尚属于研究开发阶段、并不是成型技术。

两类型号产品没有能够体现PS3核心技术,对于PS01-PS02的拥有技术与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IP相关的,算作高新产品收入,非相关应予以剔除。

最后,中政审计小组建议企业对高新产品进行重新分类整理,对PS03当中不符合规定的几类产品从高新产品账中剔除,从而形成了规范的高新产品账。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收入总额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收入有要求吗?比例是多少?高企认定对收入是有要求的,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研发费用占比,二是高新收入占比。

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最近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而主要产品(服务),则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根据上述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外延涵盖了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仅要求对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

相比之下,主要产品(服务)不仅有上述要求,还要求企业拥有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此外,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要求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主要产品(服务)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中应超过50%,所以主要产品(服务)收入占高新技术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应超过30%(即60%x50%)。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 收入占比中总收入包含哪些收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得低于60%。

因此,企业在做高新技术认定前,必须格外重视高新收入占比指标,一定要先归集分子和分母。

首先先搞清楚一些基本的概念。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即: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同期总收入*100%: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收入要达到60%以上。

也就说企业大部分收入来自于高新技术产品(或者服务)。

这里的总收入是指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某企业2021年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提供劳务收入1200万元,股息、红利收入100万元,取得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政府补助100万元,接受捐赠收入100万元。

其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950万元。

那么这家企业能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高企产品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总收入=950÷(100+1200+100+100+100-100)=63.33%>

因此,这家企业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高企产品收入占比接下来系统来解读这条认定条件。

一、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定义及解读

高新技术产品定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开展研发活动,形成符合《重点领域》要求的产品(服务)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

其中,技术性收入包括:

  • 技术转让收入:指企业技术创新成果通过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所获得的收入;

  • 技术服务收入:指企业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和数据系统等为社会和本企业外的用户提供技术资料、技术咨询与市场评估、工程技术项目设计、数据处理、测试分析及其他类型的服务所获得的收入;

  • 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指企业承担社会各方面委托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及新产品开发所获得的收入。

从定义来看,以下几点是必要因素:1、该产品(服务)是企业研发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成果,在其实现的过程中使用了本公司拥有所有权的技术,包含有证书的技术(发明、实用新型、软件著作权等)和没有证书的技术(一般指非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2、使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3、使用的技术对产品(服务)发挥了核心支持作用:二、什么样情形下属于发挥核心支持作用呢?

据专家解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需要同时具备两点,一个是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二是该核心技术本身是否具备一定的创新性。

1、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产品(服务)本身一些性能优越指标是如何达成的,这些优势指标的达成和企业技术开发内容和结果相关程度 越高,则越表现其核心支持作用。

如果是产品,比如说设备或系统,可以直接对设备和系统本身技术指标进行测试,用测试报告来证明。

如果是服务是基于平台形成的收入,平台的收入对收入本身的指标,如响应速度、便捷度等产生核心支持,也可以用测试报告来证明。

2、支撑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本身有一定创新性:比如说企业开发了一个平台,发挥核心支持作用是指这个公司的运营或者盈利,跟这个平台本身的 创新度的关系,比如说平台开发模块集成了不同的资源,除了这个集成之外,平台是不是还有一些其他的创新点?这些创新点和其他技术开发内容有什么关系?这些要列举出来。

列举出来之后要举证,比如企业说开发了新技术,提高了服务的调配效率,那要看这个技术是不是有一定的创新性,创新性需要通过科技咨询报告检索,根据查新结论判断其创新程度。

三、一般来说不得作为高品收入的情形

  • 不使用本公司技术的产品除OEM之外贸易公司,因为产品本身是买进来直接销售的,产品没有使用本公司的技术,不能被认定为高品;

  • 使用的技术,所有权不归本公司所有比如某游戏运营公司,向游戏厂商购买使用权,注意不是所有权,然后进行运营,其收入由于使用的不是本公司具有所有权的技术,因此不算能是高品;

  • 技术不对产品(服务)起核心支持作用
  • 核心技术本身没有创新性;

  • 技术有创新性,该技术决定产品性能优越指标的关键程度不够

比如说某平台公司,开发了一套性能非常先进的软件平台,用以销售电子产品,平台对公司起作用吗?当然是起的!起核心支持作用吗?不起,因为平台技术再先进,也对产品(服务)本身的高性能指标不起作用,即产品本身的各种优势性能,不因平台技术的获得。

公司生产五金件,出于对生产效率的追求,对生产设备进行改进,但这一改进很难证明决定五金件本身的技术指标,因此五金件的要被定义为高品是很难获得认可的;

但是如果是对五金件的成型工艺进行技术开发,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成型,该关键技术决定了五金件的核心技术指标,则该产品定义为高品的证据链可以达成。

四、高新技术产品收入的归集有以下几个办法

  1. 高新产品的成本单独核算,对高新产品出库分类,以备查辅助账的形式记录完整信息;

  2. 在仓库出库单基础上,对主营收入科目进行分类归集,将高新产品和传统产品区分清楚;

  3. 发票品名或备注栏标注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名称,结合销售合同、记账凭证的检查。

在目前高企严管的形式下,拟享受或者已经享受高企优惠的企业应当重视与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合规风险,谨慎审视自身是否符合各项认定条件,尤其考虑到高企的认定具有涉及范围广、实务操作性强的特点,企业应尽量避免由于对相关认定条件理解不准确,从而出现被认定机构提出质疑或者提请复核的情况。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收入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种资质的认定,符合基本条件才可以申报,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依然是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1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5,000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1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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