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旅行的费用

员工旅游费用如何处理:自己承担。

员工旅游属于个人行为,费用应该自己承担。

现在的国有企业管理非常严格,员工的旅游,费用全部自己承担,更不能在出差时旅游。

一、企业部分职工旅游费用如何列支

如果是公司组织的旅游,该费用要计入“管理费用-其他费/福利费”科目。

在支付时,需要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具体分录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贷:管理费用-其他费/福利费

如果公司是以“工会”名义组织的旅游,该费用则要计入“工会经费”科目,并直接冲减公司计提的“工会经费”账户。

具体分录如下: 借:工会经费 贷:计提工会经费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公司组织员工旅游所涉及的费用,在记账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的科目和分录进行处理,确保账目的准确和清晰。

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在税务查账时出现问题,使得公司能够更好地进行财务管理和合规运营

二、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工会经费还是福利费

公司组织员工集体旅游,相信大家都不陌生。

通过旅游,一方面加强员工的团队凝聚力和归属感;

另一方面又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活跃团队气氛。

最近,刚毕业的小李应聘到一家公司上班,刚上班的第二天,他就收到了来自人事部门的一笔报销费用,她看了看报销单,上面写着公司组织员工到广州景点旅游2天,花费了20000元。

小李看了又看报销单,也动脑想了很久,但是她还是不清楚这笔费用应该计入到哪个会计科目。

她感觉计入到“工会经费”也行,计入到“福利费”也说得过去,但是具体是计入到哪一个科目会更合适,小李心里没底。

如果是你,你觉得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计入到哪一个科目会更合适呢?

首先,我们就要对科目进行分析。

工会经费:公司成立工会部门,由工会组织开展的活动所需要的费用。

职工福利费,这个是有专门的一个用途的。

它是指企业专门用于职工补助、医疗和其他福利事业的经费,大家可以简单理解为职工福利费就是为了提高职工的生活质量。

比如,职工食堂、医务所、职工医疗费、交通补贴、供暖费补贴、安家费、丧葬补助费。

在了解了这2个科目核算的内容之后,小李认为,这个职工福利费的内容好像没有涉及到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因此他认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其实,这样的理解是不对的。

我们在判断究竟要入哪个科目,我们主要还是针对业务的性质,只要这项业务是符合福利性质的,那么我们就可以计入到职工福利费。

现在,我们回到我们的前面的问题,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应该计入到哪个科目?

①如果此次的旅游活动,公司是以“工会”的名义组织的,那么我们就直接计入到“工会经费”: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②如果不涉及到工会,而是由公司的人事部门组织的,那么就可以计入到“福利费”: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20000

贷:银行存款 20000

接下来,我们再来说说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首先,我们先来说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相关的规定,我们就可以知道,凡是用于个人消费的,或者是集体福利的,那么即使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是不允许进行抵扣的。

比如,我们去旅游取得的机票、住宿费,这些专用发票都是不允许抵扣的。

接着,我们再来说说企业所得税。

:如果是属于“工会经费”,那么准予扣除的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资总额2%的部分;

如果是属于“职工福利费”,那么准予扣除的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

这里需要提醒大家一点,如果公司以职工旅游的名义,列支的是职工家属或者是非公司员工,这时所发生的旅游费,则不得纳入职工福利费了,也就不能进行企业所得税前的扣除。

最后,就是关于个人所得税。

:因为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费用,属于集体享受的福利,那么按照规定是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的。

以上就是今天要跟大家分享的关于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的相关知识,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作为一名会计人员,我们知道,每一笔分录都是涉及到每一个会计科目,要想正确把会计分录做出来,前提是我们对每一个会计科目都有一个清晰的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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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支付的旅游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又是一年春暖花开的好季节,很多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团建,问题来了:公司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支付的旅游费能否作为职工福利列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因此,上述公司发生的旅游支出,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

既然不能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那应该如何处理呢?

一、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那么账务可以做以下处理:

借:管理费用 —— 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 —— 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税务上:

1、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4 〕 11 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

因此应将旅游费的总额平摊到个人,计入当月工资,按“ 工资薪金 ” 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非雇员,按 “ 劳务所得 ” (即20% 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讨论:但目前我们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摘自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相关交流》在线访谈(2012-04-11,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答疑)。

如果这个旅游能具体到个人多少金额,就要缴纳个税。

假如不能具体到个人多少金额,是不是不用缴个税呢?

2、企业所得税:

因为员工旅游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费用不能在税前抵扣,会在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不管企业如何核算、会计分录如何做,员工旅游费都必须计算个人所得税,且税前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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