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

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如何办理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已经结束了。

我们都知道,失之毫厘谬以千里,企业所得税涉及到诸多的扣除事项,需要会计人员具备极强的逻辑性和连贯性,任何一个数字的失误都可能导致最后所得税计算不精确。

交少了,可以及时补上,那要是交多了怎么办呢?申请退税需要带哪些材料呢?

首先我们看看除掉计算错误之后,还有哪些原因可能导致企业多缴企业所得税可以退税。

1、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2、误收多缴退抵税

那如何判断多缴退税类型申请退税呢,不用担心,小编下面详细给您介绍!

01、【申请条件】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后,存在多缴税款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年度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退税是指纳税人年度首次申报产生的汇算清缴退税,不包含更正申报后产生的应退税款(更正申报后产生的退税为误收多缴退抵税)。

土地增值税清算原因导致多缴企业所得税的退税,也属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

2、误收多缴退抵税:因申报错误缴纳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汇算清缴更正申报产生的多缴均为误收多缴退抵税。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多缴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多缴的税款,应该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办理退还手续。

02、【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

03、【办理材料】

04、【办理地点】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办理。

05、【办理时间】

  纳税人自行发现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不含国库退款时间)。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办理退税的,在 10 日内办结。

06、【办理流程】

办理退税有两个路径。

可通过网上申请(电子税务局),或到柜台办理。

No.1 网上申请: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点击左上角的“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模块。

2.点击右上角登录,输入企业用户名及密码。

3.在左侧的“特色业务”中选择“无纸化办税”。

4.在申请事项中选择“11退抵税(费)审批”。

5.进入退抵税(费)审批环节,在申请信息区,填写相关信息。

(1)汇算清缴退税:①提退税金类型选择:汇算清缴退税(首次汇算申报选择汇算清缴退税);

②选择退抵税费原因类型:汇算清缴退库;

④填写退抵税费额和本次退抵税费额。

(退抵税费额和本次退抵税费额必须与税费尚余可退抵金额一致)

(2)误收退税:①提退税金类型选择:误收退税(第二次及以上更正申报产生的退税选择误收退税);

②选择退抵税费原因类型:误征税(费)款退库;

④点击查询,票证种类选择税收电子缴款书,选取税款所属期,查询选中误收对应退抵税明细,点击确定;

⑤填写退抵税费额和本次退抵税费额。

(退抵税费额和本次退抵税费额必须与税费尚余可退抵金额一致)

6. 根据电子缴款凭证,核实预算科目和预算分配比例是否正确。

( PS:电子缴款凭证的查询路径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综合查询模块→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查询→录入申报起止日期、征收项目→选择税票号查询预算科目及预算级次)

7.在退抵税(费)审批中的附送资料区域上传必须报送的资料。

(汇算清缴退抵税必报材料为退抵税申请表,误收退税必报材料为退抵税申请表及完税凭证)

(1)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下载中心→表单下载→税款缴纳模块,下载2019年版企业所得税退抵税申请表。

(2)录入退(抵)税费申请表,税款所属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需与原完税证上保持一致,退抵税费申请表需加盖公章并保存为图片格式上传。

8.最后,填写、上传资料完毕后,在“退抵税(费)审批”最下面点击保持提交。

No.2 柜台申请:需要准备的表格下载路径如下: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点击“下载中心”--左侧的“表证单书下载”--“税款缴纳”--下载《退(抵)税申请表》。

根据填表说明填写完整,加盖公章到柜台申请退税。

07、【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一、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多缴退税政策依据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税务机关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将多交的所得税冲回: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贷:所得税费用这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出现借方余额,反映的就是多交的所得税,下次计算所得税时:借:所得税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自然就抵减了.企业所得税是怎样的税金?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的决定》修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属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采取收入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管辖权,把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纳税义务.1.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2.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

二、预缴多缴税款退税税务总局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优化办税服务,减轻办税负担,现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如下: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的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二、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本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样式及填报说明的公告》(2018年第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2020年第24号)中的上述表单和填报说明同时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一条“或者经纳税人同意后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12年第57号,2018年第31号修改)第十条“或者经总、分机构同意后分别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规定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17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1年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

2021年12月31日

解读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现解读如下:

一、有关背景:2021年以来,财政部联合我局及相关部门出台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创业投资发展等多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政策执行口径。

主要如下:

(一)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一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是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

(三)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高质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明确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程序,以及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和项目标准。

(四)推动创业投资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制发《关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53号),对上海市浦东新区特定区域内公司型创业投资企业,转让持有3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减半征收当年企业所得税;

转让持有5年以上股权的所得占年度股权转让所得总额的比例超过50%的,按照年末个人股东持股比例免征当年企业所得税。

(五)完善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联合制发《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的公告》(2021年第36号),更新适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目录及综合利用的资源、产品、技术标准等。

为全面落实上述各项政策,优化填报口径,需要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同时,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办税负担,优化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处理方式。

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制发《公告》。

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内容(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一是将“203-2海南自由贸易港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调整为“203-2新增境外直接投资信息”,适用于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免税政策的相关信息。

二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调整《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类型代码表》。

三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新增“224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用于填报企业适用的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类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便利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计算,将该事项由《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并增加第38行“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用于计算享受优惠政策后实际应纳所得税额。

(三)《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新增“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特定地区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特定地区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摊销”部分,供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企业填报资产折旧、摊销相关优惠政策。

(四)《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号),在第28行“(三)企业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的产品进行创意设计活动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加计扣除”增加“(加计扣除比例____%)”,供纳税人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填报适用的加计扣除比例。

(五)《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一是调整“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公式;

二是依照辅助账设立的不同样式,调整表内行次计算规则。

(六)《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A107020):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45号)和《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规定,调整“线宽小于130纳米(含)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线宽小于65纳米(含)或投资额超过15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明细优惠事项,供纳税人精准填报适用的优惠项目。

(七)《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一是将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事项调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

二是明确第29行“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填报口径。

(八)《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A107042):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软件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发改高技〔2021〕413号),一是精简《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方式代码表》,并调整了相关行次的填报说明。

二是进一步细化了优惠政策的具体指标,增加填报的精准度。

(九)《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10):将第19-26列“其中: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调整为“其中: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海南自由贸易港等特定地区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填报享受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所得免税政策有关情况。

(十)《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为便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更精准享受民族自治地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减免优惠政策,增加第18行“总机构应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19行“总机构全年累计已享受民族地方优惠金额”、第20行“总机构因民族地方优惠调整分配金额”、第21行“八、总机构本年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相关行次。

三、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额应按法定税率25%减半征收,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线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政策,对于按优惠税率减半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A=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

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金额=A和B的孰小值。

其中,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所得税优惠金额为《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

下面,以小型微利企业为例说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的计算方法。企业选择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优惠政策,可据此类推。

【例1】甲公司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纳税调整后所得400万元,其中300万元是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

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为0,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

此时,甲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部分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400

所得减免

300×50%=15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0

应纳税所得额

400-150=250

应纳所得税额

250×25%=62.5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减免税额

100×(25%-12.5%×20%)+(250-100)×(25%-50%×20%)=4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45;

B=45×[(300×50%)÷(400-150)]=27;

A和B的孰小值=27

应纳税额

62.5-(45-27)=44.5

【例2】乙公司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纳税调整后所得1000万元,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200万元,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100万元。

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

此时,乙公司应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进行调整,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计算

纳税调整后所得

1000

所得减免

100+1200×50%=700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0

应纳税所得额

1000-700-200=100

应纳所得税额

100×25%=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100×(25%-12.5%×20%)=22.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金额

A=22.5

B=22.5×[(1200×50%)÷(1000-700)]=45

A和B的孰小值=22.5

应纳税额

25-(22.5-22.5)=25

【例3】丙公司从事非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2021年度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纳税调整后所得500万元,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养殖项目所得150万元,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300万元。

丙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不享受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

此时,丙公司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时,有2种处理方式,计算结果如下:

项目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但不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

先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再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叠加部分进行调整

纳税调整后所得

500

500

所得减免

300

300+150×50%=375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

20

应纳税所得额

500-300-20=180

500-375-20=105

应纳所得税额

180×25%=45

105×25%=26.25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免税额

100×(25%-12.5%×20%)+(180-100)×(25%-50%×20%)=34.5

100×(25%-12.5%×20%)+(105-100)×(25%-50%×20%)=23.25

叠加享受减免优惠

0

A=23.25

B=23.25×[(150×50%)÷(500-

375)]=13.95

A和B的孰小值=13.95

应纳税额

45-34.5=10.5

26.25-(23.25-13.95)=16.95

在例1、例2情形下,企业应选择同时享受项目所得减半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在例3情形下,企业不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减半优惠政策,只选择享受项目所得免税和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可以享受最大优惠力度。

综上,建议纳税人在申报时关注以下两方面:一是可以同时享受两类优惠政策时,建议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综合分析,选择优惠力度最大的处理方式。

二是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申报系统将帮助纳税人自动计算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无需纳税人再手动计算。

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处理: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避免占压纳税人资金,自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纳税人应及时申请退税,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

五、实施时间:《公告》适用于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今后如出台新政策,按照新政策相关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

纳税人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责任编辑:宋淑娟 (010)61930016

三、企业所得税汇算多缴请及时办退无纸化操作看这里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已经结束两个多月了,您多缴的企业所得税办退了吗?

小编告诉您,年度汇算后多缴的企业所得税需要自行申请才能办退哦,还没有申请的企业赶紧戳视频,电子税务局无纸化操作就能实现退税啦~

具体步骤如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无纸化办税模块。

2、点击子菜单纳税人办理→文书办理→申请事项→退抵(税)费审批。

3、①提退税金类型选择:汇算清缴退税。②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汇算清缴退库。③选择开户银行。

4、填写退抵税费额和本次退抵税费额。

5、根据电子缴款凭证,核实预算科目和预算分配比例是否正确。

( PS:电子缴款凭证的查询路径可以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综合查询模块→打印电子缴款凭证查询→录入申报起止日期、征收项目→选择税票号查询预算科目及预算级次)

6、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下载中心→表单下载→税款缴纳模块,下载2019年版企业所得税退抵税申请表。

7、录入退(抵)税费申请表,税款所属期,税票号码,实缴金额需与原完税证上保持一致,退抵税费申请表需加盖公章并保存为图片格式上传。

8、点击“浏览”上传本地文件

9、点击校验、保存并提交。

只需以上几个步骤,无纸化退税就操作成功了,你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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